這篇文章標題是昨天晚上逛網誌大街時,從牛角村那邊偷來的。
猛不其然看到這個詞句,然後毫不費力地,順勢便勾起了一段陳舊往事。
年紀大了就是這樣,不管多麼不起眼的瑣事,一旦被挑起了頭,記憶就源源不絕地湧冒而出。
看來我該多加提防提防,別一不小心變成了囉囉唆唆專講從前如何如何的老太婆才是!
但,既然被我聯想到了這件事,加上這陣子沒什麼話題可寫網誌,那就姑且說說也無妨吧。
記得那時,我應剛上大學吧。心儀一個男生很久很久,結果被他發現了,於是開始彼此有交往的機會。
這其實沒什麼好稀奇的,凡是我喜歡上的男生,通常方圓百里的人都會知道。
理由很簡單,因為我總會忍不住,毫不隱瞞地將思慕的心情說給好朋友聽。而所謂朋友,往往就是八卦的最佳傳播者。
這個男生的條件很好很好,究竟好在哪裡我也說不上來,反正就是所有的女生都會喜歡的那種男生就對了。
而當時我還沒有現在這樣漂亮。我得強調一點,我絕對是很漂亮的,只是那時候還小不懂得打扮,平白地讓我的美給埋沒了。
所以有時候人家老是說,年輕就是本錢,對於這點始終持懷疑的態度。
又講到哪裡去了?好。總之呢,跟那個男生當普通朋友交往了沒多久,有一天他問我:「當我女朋友好嗎?」
我那時太高興了!很想當場唱哈雷路亞,這是真的嗎上帝?太棒了!終於讓我等到這一刻了。
儘管我心裡是一千萬個好好好,但從小不管是父母長輩或者是書本,總耳提面命教導著說:女生要含蓄才能突顯出其價值。
因此礙於禮教,不得不按下激動的心情,擺高姿態,故作衿持說:「讓我回家想想看好嗎?」
隔天,我迫不及待懷著興奮的心情前去見他。當面跟他說,好,我要當你的女朋友。
結果,他說:「太遲了。」
我錯愕說為什麼?不是昨天才問我的嗎?
他說:「就好像打麻將時,原本等著聽準備胡的那一張,始終等不到,因此只好換牌打。機會過去了就沒有了。」
如果換成現在,講這種狗屁不通的爛理由,我老早一刀砍死他了!
但一方面那時我的個性還很溫馴,明知道是鬼扯亦沒有勇氣反駁;
另一方面,因為實在是太喜歡他了,不管他講什麼我都感覺到一切錯都在我,而他永遠是無辜的。
因此乖乖聽了之後,也不敢生氣或難過,默默回了家,然後悲悲慘慘地哭了個死去活來!
整個故事就是這樣。講完了。
要不是昨晚看到那句「做我的女朋友好嗎?」的這篇文章,我還真忘了曾經也有過純真癡情的年少過去。
不過,話說回來,比起年輕時的清純,我怎麼樣都寧可選擇現在的剽悍。
P.S.那個當年讓我念念不忘的男生,現在據說在東區一帶開牛排館。好險當年莫名其妙被甩掉,否則我今天搞不好是一牛排阿嫂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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