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次出遊之目的雖為潛水,但事實上印尼民丹島,並非最佳的潛水景點;

之所以選擇此地,是因為上回去菲律賓的西巴丹島潛水,實在是太克難了,

讓我整趟行程走下來,感覺不是很舒服,相對地玩得也無法很盡興,

因此這次,便毅然決然地找個高品質的渡假村了。

 

這個渡假村,屬國際連鎖集團,水準自然好到沒話說,

不僅三餐均是豪華自助餐,讓你吃到過癮,住的房間品質也很不錯,

加上這裡頭所有遊樂設備:帆船,風浪板,獨木舟等等,均有教練免費指導,

任你愛怎麼玩就怎麼玩。因此儘管要價不斐,還是忍痛咬牙,狠狠地給它刷了卡!

 

因為都待在同一定點,因此每天玩的流程都差不多,約略是以下這樣子:

 

早上六點起床。

我知道沒人規定幾點要起床,但我每日六點起床是一定的,改都改不了,

由此可知我這人律己甚嚴,是塊將料!

印尼和台灣有一小時時差,而我沒有差,說六點就六點,沒辦法,天生是玩的命。

 

起床後,先至海邊散步。當然是赤腳踩沙灘,這可是人生一大享受。

清晨的海很耀眼乾淨,最重要的是不頂熱,因此可以隨心所欲地看海,聽海,

累了便佇足片刻,任海水輕擊腳掌,任思緒飛向雲端,幻想自己是落難的公主…

 

不過,大部份的時間,我總是很認命地回歸現實,認真思考很多人生大事,

比如說,在我出遊時,部落格有沒有人寫回應之類的…

這不是開玩笑,部落格早為我生命中重要的一環,當然正閱讀著的各位也是。

 

這種渡假村的房間有分面海房和非面海房,價格差約四仟元新台幣左右。

說真的,要是有人一道出遊,清晨相互依偎在陽台看海,這錢花得就值得了;

但,一個人?算了,早一點起床去沙灘上看還不是一樣!

 

七點吃早餐。

從七點開動後,我會一直吃到九點。因為九點半開船潛水,得讓肚子休息一下。

一趟出海,來回約一小時,加上實際下海一小時,總計得花上二小時時間。

因此早上出海後,回來剛好趕上吃午餐,無睱做其它活動。

 

我一天潛水兩回合,早上和下午各一。

下午二點半出船,因此午飯也只能吃到二點便喊停,免得下水之後反胃造成不便。

 

下午的潛水,回來後約為四點半左右,此時可稍為休息片刻,做些和緩的運動,

搭帆船出航,划划獨木舟,或至沙灘上懶懶地曬一下日光浴等等。

這段時間,是我一天之中,唯一可完全放鬆的時間,

因為接著下來的晚餐時段,又得奮力應戰。

 

怎麼說呢?讓我仔細解釋給你聽吧。

 

也許你注意到了,我在這裡渡假,耗在吃飯的時間很長,但這其實是有目的的。

早餐和晚餐均為七點至九點,午餐十二點吃到二點,每餐長達二小時跑不掉。

其間,我的嘴巴沒有停過,但並非一直地吃東西,而是毫不間斷地和人聊天。

沒有錯,我寧可為了說話,而放棄渡假村其餘誘人的娛樂活動。

 

前面已說過了,這裡是國際的渡假村,遊客來自各國,共通的語言為英文。

我的英文並不頂好,在台灣,鮮少有使用英文的機會;

而語言的東西是這樣的,不經常使用就容易忘記,

因此若不想辦法加強,別說進步了,要維持基本水準都有困難。

 

因此,藉著到渡假村旅遊,在周圍全是說英文的環境中,

我把握此難得機會,盡量地練習我的英文。

你想想,一天三餐,一天至少六小時的時間,拼命強迫自己說聽英文,

七天下來,若以一小時一仟元的行情價來算,你說,我是不是賺了近四萬多塊?

 

可別小看只是閒聊而已,短短一周密集訓練下來,效果真是驚人。

從第一天時的結結巴巴,到後來連熱門的足球話題,都能輕鬆和人哈拉上幾句,

你能不認同這招有用嗎?

 

你或許會問,怎麼,每個人都肯跟妳閒聊?他們認識妳嗎?

 

這個就問到重點:因為,我長得太漂亮了,所以大家都願意靠過來!

好好好,你別打我了。

讓我告訴你些小秘訣,教你如何在每天出入的公共場所中,不至於乾坐冷板凳。

 

吃飯時,每次固定坐在餐廳某一區域的位置,目的是為了突顯自己的存在。

你天天三餐都坐著大約同一地點吃飯,起先一兩天也許沒人注意到,

但幾天過後,跟你說過話的朋友,想再和你碰面,就知道要到哪裡找你;

一回生二回熟,人總是有慣性的,因此進餐廳後,自然而然地就往你那邊去了。

 

而坐的方位也很重要。大方一點,一定要背對牆壁,面對群眾而坐。

你想想看,若你自閉地面對牆埋頭苦幹,還有誰那麼不知趣地想來碰釘子呢?

況且,如此坐法還有兩個好處:

一來不用擔心背面遇襲,慘遭暗殺,二來若有帥哥進來,第一時間便能掌握狀況。

 

晚餐吃後,便是夜晚的狄斯可狂歡時間。

 

我不會跳舞,但很喜歡舞池裡,不分老女老少全都渾然忘我的熱烈氣氛。

而且,特別喜歡在舞池裡面,因震天價響的音樂,使得彼此說話聽不見,

非得放大音量,或是湊緊耳邊才能聽得到對方聲音的親蜜感覺。

即使是剛認識的朋友,看到有人這樣拼命又仔細地和我說話,說不開心是假的!

 

在狄斯可內,我最多能待一小時左右,再多就頭痛地受不了,因為實在太吵了。

因此一天的最後,我總是會晃到吧台去。

點一杯酒,靜靜地聽著現場歌手演唱,慢慢蘊釀睡覺情緒,

有時興致好,可坐到二點多;但通常是撐不到三十分鐘就掛了,只好乖乖回房去。

 

以上,此次出遊的筆記大約如此,敬請多多批評指教,謝謝。

 

咦,你怎還不走?你說什麼艷遇?

哪那麼好,我又不是林志玲!況且,到時變成驗孕就很好笑了還艷遇?散場了啦!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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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taphni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