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我的一位男性好友,好說歹說地,終於說服我跟他一道逛街。

 

我很不喜歡逛街。該有的東西大約都有了,沒樣東西是非買不可的;

再加上看得上眼的物品,往往價格也漂亮!

逛街,對我而言,簡直是浪費時間的代名調!

而且還有項重點:我若逛街一趟,回去腰酸背痛,骨頭散了大半,

恨不得請人拿鐵鎚敲一敲我那和年紀成正比的腰椎…

 

能用網路買的東西,我通通經此方式訂貨。

有時看到了喜歡的衣服鞋子,一次常常同款式的買上好幾件或好幾雙。

沒為什麼,怕麻煩!

我經常使用網路買東西。連水餃也從網路上訂。

真的好吃,有需要者可以留言和我要賣水餃的網址…

我的日常食品(醬油,米,油),消耗品(如衛生紙,保鮮膜等等),

習慣性的每兩個星期找一天去大賣場悉數買齊!

 

話題扯到哪去啦?這篇主題不是聊逛街嘛!

 

好!話說這位朋友,我們大學時期就認識,熟得跟哥兒們似地。

他有位要好的女友。但他偶爾會像這樣,要求我【陪】他逛街。

因為,陪女友逛街是【陪】,須隨伺左右,巧言令色不打緊,

若自己想稍稍停下看項東西,還得察言觀色,看女友是不是不歡喜,

不大能有自己的【逛】的輕鬆感覺。

 

但找我就不一樣了!我跟他熟到不能再熟,因此相互不必刻意討好。

他雖知我不喜逛街;但若答應陪,就一定盡心竭力,

從頭至尾,一路陪他逛到他老兄高興為止!

 

他想去環亞百貨旁的IKEA,以及旁邊的FNAC;

因為他說FNAC二樓以上重新裝潢後,尚未抽空看去。

於是我們約好日期,碰面時間為十一點店面開始營業時刻。

「十一點整喔!」我提醒他。

「是是是!一定準時,一定的!妳免擔心!」他連忙迭聲答道。

 

他之所以如此誠惶誠恐,是因為我生平最痛恨「遲到」!

 

和人約定時間,偏不準時赴約;這表示你並不尊重和你會面的那人,

同時也對你自我約束能力的控制出了毛病!

 

和我約時間見面,我的習慣多半會提前十分鐘到場;

而若你再遲個十分鐘,等於讓我花了二十分鐘,就為了等你這事!

你會說,那是你自己要早到…沒錯,是我心甘情願的早點到達。

原因是,你無法知道在赴約路程當中會發生些什麼意外?

而有了那十分鐘的緩衝,遲到的機會便微乎其微!

不遲到,便不失禮,因此,我早到的時間我覺得相當值得,

 

我是秉持這樣的一個想法的人。

因此,通常對方超過十分鐘不到,立即走人!

有人說我狂妄,沒耐性,短短幾分鐘也等不及;

可我請問你:時間如金錢!

你「遲到」,等於偷了我錢,我沒追你要,你反說我霸道?

 

碰面後,我們先去IKEA。我每回去,都會看到不少人,

拿著店裡準備好了的小鉛筆和軟捲尺,東量量西比比的…

心裡往往就跳出個念頭:這些個現代裝潢,精緻無比的擺設飾品,

若放到我家中,肯定完完全全走了樣!

好比今天我買了件和林志玲一模一樣的衣服,

穿在我身上之慘不忍睹,和穿她身上曼妙甜麗,其間差距如天淵之別!

 

就拿我眼前這底為四方造形,瓶身為圓弧彎曲,

線條滑溜地透明湛藍花瓶為例吧。

若它被擱在我雜亂無章,四處擺放著各個分門別類不同的資料夾,

和一整排工具書的電腦桌前,結果就它一個脫俗清雅的花瓶赫然出現…

我想,它的心裡一定悲慟地想自己淪落至此,不如乾脆摔破自殺…

 

光是想像那畫面就讓我捶胸頓足!唉!所以?嗯,算了吧!

因此,每回去,欣賞的成份居多!儘情享受設計師的靈感便已足夠!

 

逛完了IKEA,我們去了旁邊的FNAC。

先上二樓瞧瞧。真的很多很棒的設計品。有國內也有國外設計師作品。

很多物品之意象清楚,簡潔有力,靈巧地令人真想向設計師們一鞠躬!

 

我相中了個手提公事包。它是黑色的,簡單輕薄,約A4紙大小,

把手處和整個包包一體成型,連扣環處都是被暗藏地雅致且質感十足!

 

我走過去看了一回,又繞回去再瞧了一次,徘徊不去地,

重複不斷地提起放下,照鏡子從各個角度確認此包包和我搭不搭配。

很想買!可是我不缺公事包呀!目前上課時用的那個才買不到半年…

猶豫不決,惆悵良久…

 

售貨小姐來了。她老早就注意到我。

優良的賣方不會催促,不會逼近,只會遠遠地仔細觀察,

靜候客人需要時,才適時現身。

她促狹地指指我朋友,細聲說:「叫他買給妳呀!」

喔,她誤以為朋友是我男友了。

「我來來回回一直看這公事包不知幾趟」我說:「他會不知道我想要?

若他有心想買來送我,老早刷卡了!開口和他要?這事萬萬做不得…」

那小姐聽畢,和我不約而同地會心一笑!

 

我的朋友看中了個塑膠杯墊。一組有五種不同造型。

杯墊整體是隱約地淡淡地藍色,綠色,紫色等等的透明軟塑膠;

每個均在杯墊邊邊上浮躍出隻小小青蛙,烏龜,魚之動物造型。

乍看之下頗引人注目!是香港設計師作品。

朋友問我覺得如何?我說很可愛,但要有用杯墊習慣的人才有用吧…

他瞪我一眼,一次買了十個,付錢後離開。

 

繼續逛!

他邊走邊說:「你不用杯墊?」

「嗯!」我點頭。

「那你用什麼?有冰塊時裝飲料時,不是水滴會滲透,

弄得你那杯子周圍全是水嗎?」他不可思議地問。

「面紙!」我說:「拿個三張,折疊起來厚度剛好;

用後還可順便擦桌子!方便又省事!什麼杯墊?還得洗喂!」

他說妳生活真沒品味!我回說那是我家大事,謝謝你關心!

 

又再走了約一小時,終於逛完了!

我們在FNAC裡附設小店裡暍咖啡。那咖啡是我難得找到的好喝!

真的!我喝完一杯後,意猶未盡,續了一杯,還是不夠,又再一杯!

老闆都看不下去了:「小姐,這樣喝,傷胃的…」

 

喝完畢,今天的陪人逛街【工作】告一段落。

我的朋友相當高興,很滿足地告訴我,希望下次再相約一道逛!

我直直地看著他的臉,誇張地講:「下次?下次收費啦!!!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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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taphni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8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