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晚和朋友吃麻辣火鍋,店裡放著的音樂是小野麗沙的歌。

我聽著聽著火就上來了:

「走到哪裡都聽得到小野麗沙,真是夠了!這種歌怎麼會在麻辣鍋店裡放呢?簡直是莫名其妙。」

 

朋友說妳這人真難相處!妳管人家放什麼,吃飯就是了,不想聽不會不要聽?

我說,講老實話,我真是討厭小野麗沙,聽十首跟聽一首的感覺都相同。

從頭到尾都溫溫吞吞的,音頻始終固定在那幾個KEY,幾個小時下來,店家有沒有換CD你根本察覺不到。

這種音樂,真不知道為什麼能流行成這德性!

 

朋友說,妳這些話最好只對我說說就算了,妳要出去隨便這麼講,一定被一堆人打死! 

我說對嘛,這就是我想說的重點:

你看,我可以大聲地說我不喜歡周杰倫,蔡依林,人家能理解那是因為我老了,跟不上時代,聽不習慣;

但我若說不喜歡小野麗沙,一定一堆人瞪大眼睛看:「妳幹什麼不喜歡?妳是不是有什麼毛病?」

 

朋友說,沒有錯啊,要我也會這樣問;她的歌有什麼不好?聽起來慵懶舒服啊,聽了讓人心會靜下來…

我說要清靜那乾脆聽宗教音樂不更靜心?

朋友說她得罪妳了嗎?有必要讓妳激動成那樣?

我說她當然沒得罪我。我只是無法理解為什麼喜歡小野麗沙好像變成一種全民運動,反對者立刻被當成異類一般?

 

朋友說,啊我知道了,妳是看不慣那麼多人喜歡她,眼紅是吧。標準的為反對而反對嘛。

我說少來!你欠扁嗎?我承認我這人難相處,但也不至於憤世嫉俗到如此…

朋友說,我的天啊!我知道吃麻辣鍋會上火,但沒想到妳效果特快,拜託下次別找我跟妳出來吃麻辣鍋…

 

小野麗沙的曲風偏向爵士樂,而我原本對爵士樂就沒什麼興趣;

再加上她的唱腔屬吟唱方式,和我酷愛將澎湃感情釋放於歌聲的演唱方式大不相同,

因此我個人一向不怎麼欣賞此位歌手,理由十分充足,非常明白,容易理解,絕不牽強。

 

當然,每個人對音樂的喜好不一,你若喜愛她,我絕對尊重你的選擇,

在此也絕無絲毫批評的意思,純粹把我自己的想法講出來而已。

 

我個人的想法是,會不會因為有太多人喜歡小野麗沙的歌,走到哪裡幾乎都聽得到,

聽小野麗沙成為一種時尚,一種流行,一種常識,一種基本生活態度,

因此便有許多人,在尚未十分清楚自己的感覺之前,便已經不自覺地被設限為喜歡了?

 

我覺得目前這個社會,有太多人有意無意地隱藏了自己真正的想法,只求和周遭的大眾融合。

這可以解釋成因為唯有不突顯自己,明哲保身,才能避免傷心傷身的爭執和說明;

凡事和眾人相同,和眾人一致,如此方能符合現今社會安全生存之條件。

 

因此,有沒有可能潛意識裡,長久的妥協已成習慣,

即使連音樂這項小事,都順從地犧牲自己心裡的感覺,溫馴接納多數人的意見?

有沒有可能其實你並不是真正喜歡聽小野麗沙的歌,

而是因為大家都喜歡,所以無形中你跟著也喜歡了?

 

先別急著罵我,你仔細想想,也許我說的有道理呢?

反正你上班閒閒沒事,想一下也少不了一塊肉,想一想好了。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staphni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