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星期六(5/13)在中國時報的人間副刊,閱讀了女作家周芬伶小姐,
(這位也是我相當欣賞的作家)的一篇文章:
「天使與魔鬼」。
內容敘述她的某位女性朋友,每逢到她家聊天時,坐不到十分鐘,
便開口問她:「妳這邊有沒有煙?」拿到煙後,
隨即轉身躬起背,暢快地抽了起來。
而周芬伶能作的,僅僅是貼心地將窗戶打開通風。
在短暫數分鐘抽煙時刻過後,她的朋友回過頭來,
卸下包袱似地輕鬆許多,再與她閒話家常。
文章大意約是這般:
在這男尊女卑的社會裡,女人天天得人前人後扮演良家婦女,
賢妻良母的角色,是個完美的天使,而天使怎能抽煙呢?
於是抽煙的女人,彷彿如魔鬼般地被看待,
一定得躲躲藏藏,掩人耳目地暗地裡進行。
天使與魔鬼之定義,就在短短抽煙的那一瞬間!
這讓我聯想到之前,在奇摩的魔域中,有一討論區標題:
「吸煙的女人有如妓女」。
【無法直接連結,真的有興趣的人,找到上方之
「本討論區標題」,寫入「吸煙的女人有如妓女」,文章就會出來!】
開此標題之人,引用一篇報導,吸煙的壞處有多大云云。
最後只留一句眉批:真是大快人心!
回應的人有90篇。其中有褒有貶。
我沒那閒功夫一一閱讀(我也不認為有誰該去看這樣無知的討論)。
重點是:
是什麼樣的男人膽敢寫出這種標題?他究竟受的什麼樣的教育?
吸煙,是個人的自由。
只要在不妨礙他人的原則之下:
比如說在密閉空間中;對方不想抽二手煙;有小孩在場時等等,
如此不宜吸煙的場所狀況為前提,
女人吸煙,究竟犯了什麼滔天大罪?
鄙視女人到這般程度,其人之水準,著實令人搖頭!
同樣的討論區中,還有另一篇:「身為碩士的我也要娶外籍新娘」。
【無法直接連結,真的有興趣的人,找到上方之「本討論區標題」,
寫入「身為碩士的我也要娶外籍新娘」文章就會出來!】
提出此標題者的說法:
當今的台灣女性,人人眼睛長在頭頂上,自己不稱稱斤兩,
卻偏偏尋找多金多長得帥可以在家當少奶奶的男人,
所以怨不得男人欲娶外籍新娘。
他講的一句話我印象深刻:男女要談平等?先從服兵役作起吧!
這篇更厲害了,回應的人有493篇之多(這也不必看,浪費時間)!
男與女,光是生理上的構造便大不相同。
女人,管你天氣多悶熱,天天得戴像個盔甲似地胸罩綁在身上。
你男人要不要?
女人,懷孕時,不時得忍受害喜暈眩等不適,挺著個大肚子十個月。
你男人要不要?
女人,月月來月經,溼溼搭搭地一星期,偶爾痛地滿地滾。
你男人要不要?
我絕對不是大女人主義!純粹就事論事!
喝酒也傷身,怎麼沒人說話?抽煙只傷到女人,男人銅牆鐵壁?
男人抽煙是酷,女人抽煙是下流?
男人外遇是逢場作戲,女人呢?叫偷漢子!
男人有小老婆是本事,女人呢?養小白臉!
討老婆這事,雙方你情我願,沒什麼公不公平。
你娶老婆可以挑,我嫁丈夫不淮選?
我們這社會,男女不平等早就是個很明顯的事實。辯都不必辯!
雙薪家庭現在多的是,一份薪水不夠用是很平常的情況。
但「該」是女人作的事,妳逃都逃不掉!
要知道,職場上,有多少女性,得趁午休時間,
分秒必爭地買菜繳費順便繞到超市拿串衛生紙。
下了班,還有另一份工作等著。放心,沒人跟妳搶。
煮飯洗衣照顧小孩清掃房子,樣樣少不了。
一根蠟燭兩頭燒,指的是誰?
我承認,男人當然有男人的壓力,而且一定很沉重!
但,相信我,女人的壓力絕對不下於男人!
我舉一個自己的例子好了。
夏天到了,我每天游泳,一定穿比基尼。
理由是穿連身的泳衣,背部會曬出一大片印痕,穿起衣服來頗難看。
然同時段游泳的男人,沒一個敢正面看我。
背地裡卻竊竊私語,交頭接耳:
「真敢呀,這女的,在這種地方,穿比基尼!」
請問你,因為我的比基尼,
讓你游泳時一口氣換不上來,淹死了嗎?沒有!
再請問你,因為我的比基尼,
讓你看了頭暈流鼻血,重心不穩撞牆了嗎?也沒有!
那你憑哪一點不同意我穿比基尼來游泳?
不屑地談論「吸煙的女人有如妓女」那人也好;
大聲呼籲「身為碩士的我也要娶外籍新娘」的【碩士】也罷,
這類人,當務之急該學會的第一件事便是:「尊重女性」!
人與人之間,不分男女,相互彼此尊重是最基本的條件!
連這點都作不到?都不懂?
那我真不曉得如此的生物是該歸類於哪種動物了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