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星期六(5/13)在中國時報的人間副刊,閱讀了女作家周芬伶小姐,

(這位也是我相當欣賞的作家)的一篇文章:

「天使與魔鬼」。

內容敘述她的某位女性朋友,每逢到她家聊天時,坐不到十分鐘,

便開口問她:「妳這邊有沒有煙?」拿到煙後,

隨即轉身躬起背,暢快地抽了起來。

而周芬伶能作的,僅僅是貼心地將窗戶打開通風。

 

在短暫數分鐘抽煙時刻過後,她的朋友回過頭來,

卸下包袱似地輕鬆許多,再與她閒話家常。

 

文章大意約是這般:

在這男尊女卑的社會裡,女人天天得人前人後扮演良家婦女,

賢妻良母的角色,是個完美的天使,而天使怎能抽煙呢?

於是抽煙的女人,彷彿如魔鬼般地被看待,

一定得躲躲藏藏,掩人耳目地暗地裡進行。

 

天使與魔鬼之定義,就在短短抽煙的那一瞬間!

 

這讓我聯想到之前,在奇摩的魔域中,有一討論區標題:

吸煙的女人有如妓女」。

【無法直接連結,真的有興趣的人,找到上方之

「本討論區標題」,寫入「吸煙的女人有如妓女」,文章就會出來!】

 

開此標題之人,引用一篇報導,吸煙的壞處有多大云云。

最後只留一句眉批:真是大快人心!

回應的人有90篇。其中有褒有貶。

我沒那閒功夫一一閱讀(我也不認為有誰該去看這樣無知的討論)。

 

重點是:

是什麼樣的男人膽敢寫出這種標題?他究竟受的什麼樣的教育?

 

吸煙,是個人的自由。

 

只要在不妨礙他人的原則之下:

比如說在密閉空間中;對方不想抽二手煙;有小孩在場時等等,

如此不宜吸煙的場所狀況為前提,

女人吸煙,究竟犯了什麼滔天大罪?

鄙視女人到這般程度,其人之水準,著實令人搖頭!

 

同樣的討論區中,還有另一篇:「身為碩士的我也要娶外籍新娘」。

【無法直接連結,真的有興趣的人,找到上方之「本討論區標題」,

寫入「身為碩士的我也要娶外籍新娘文章就會出來!】

 

提出此標題者的說法:

當今的台灣女性,人人眼睛長在頭頂上,自己不稱稱斤兩,

卻偏偏尋找多金多長得帥可以在家當少奶奶的男人,

所以怨不得男人欲娶外籍新娘。

他講的一句話我印象深刻:男女要談平等?先從服兵役作起吧!

這篇更厲害了,回應的人有493篇之多(這也不必看,浪費時間)!

 

男與女,光是生理上的構造便大不相同。

 

女人,管你天氣多悶熱,天天得戴像個盔甲似地胸罩綁在身上。

你男人要不要?

女人,懷孕時,不時得忍受害喜暈眩等不適,挺著個大肚子十個月。

你男人要不要?

女人,月月來月經,溼溼搭搭地一星期,偶爾痛地滿地滾。

你男人要不要?

 

我絕對不是大女人主義!純粹就事論事!

 

喝酒也傷身,怎麼沒人說話?抽煙只傷到女人,男人銅牆鐵壁?

男人抽煙是酷,女人抽煙是下流?

男人外遇是逢場作戲,女人呢?叫偷漢子!

男人有小老婆是本事,女人呢?養小白臉!

 

討老婆這事,雙方你情我願,沒什麼公不公平。

你娶老婆可以挑,我嫁丈夫不淮選?

 

我們這社會,男女不平等早就是個很明顯的事實。辯都不必辯!

雙薪家庭現在多的是,一份薪水不夠用是很平常的情況。

但「該」是女人作的事,妳逃都逃不掉!

 

要知道,職場上,有多少女性,得趁午休時間,

分秒必爭地買菜繳費順便繞到超市拿串衛生紙。

下了班,還有另一份工作等著。放心,沒人跟妳搶。

煮飯洗衣照顧小孩清掃房子,樣樣少不了。

一根蠟燭兩頭燒,指的是誰?

 

我承認,男人當然有男人的壓力,而且一定很沉重!

但,相信我,女人的壓力絕對不下於男人!

 

我舉一個自己的例子好了。

夏天到了,我每天游泳,一定穿比基尼。

理由是穿連身的泳衣,背部會曬出一大片印痕,穿起衣服來頗難看。

然同時段游泳的男人,沒一個敢正面看我。

背地裡卻竊竊私語,交頭接耳:

「真敢呀,這女的,在這種地方,穿比基尼!」

 

請問你,因為我的比基尼,

讓你游泳時一口氣換不上來,淹死了嗎?沒有!

再請問你,因為我的比基尼,

讓你看了頭暈流鼻血,重心不穩撞牆了嗎?也沒有!

那你憑哪一點不同意我穿比基尼來游泳?

 

不屑地談論「吸煙的女人有如妓女」那人也好;

大聲呼籲「身為碩士的我也要娶外籍新娘」的【碩士】也罷,

這類人,當務之急該學會的第一件事便是:「尊重女性」!

 

人與人之間,不分男女,相互彼此尊重是最基本的條件!

連這點都作不到?都不懂?

那我真不曉得如此的生物是該歸類於哪種動物了!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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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taphni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5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