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篇文章,刊在今天早上中國時報的第二版,即焦點新聞版上。
它是篇專欄,位置在整張報紙的左上方,社論的旁邊,可見其重性了吧。
好,它的內容大致如下:
「就學貸款逾期不繳的呆帳達四十四億元,壞帳率超過12%。
我們這社會,台開案廣三案力霸案等等爛案一大堆,牽扯的金額遠比這四十四億多上太多了,
卻從來也不見政府想出個什麼好方法來,政府倒是一件件直接或間接貼錢處理。
因此建議,既然如此,那政府何不立法,淮許這些欠款的畢業生,以原先該繳的所得稅替代,以償還貸款。」
這是什麼邏輯?
欠債還錢乃天經地義之事,所得稅歸所得稅,為什麼要專程立法來讓這些心存僥倖的人脫罪?
按壞帳比率看來,十個大學畢業生就有一個人賴帳,我不相信有那麼多人真的窮到還不起錢!
這分明是吃定銀行嘛!當初人家好心借錢給你,你佔了便宜卻賣乖,畢業後便撒野不還,這豈不是很可惡嗎?
年輕的這一代,已經被現代社會錯亂的價值觀,搞得是非對錯都分不清了,
你堂堂一個中國時報,竟然趁此在旁煽風點火淨出餿主意,反正別人的小孩,要死要活關自己什麼事是吧?
況且,你提議要政府幫這些人買單。有沒有搞錯啊!政府的錢也是所有人民繳的血汗錢耶,你憑什麼說話?
這樣一篇不負責任的文章,我真不敢相信居然能在台灣數一數二的大報上看到。
什麼叫做「慷慨一回又何妨」?你中國時報要當凱子是吧,就學貸款的呆帳金額是小CASE 是吧,
那好啊,有本事你中國時報就站出來,讓所有就學貸款的呆帳全讓你概括承受,如何?
做不到是嗎?做不到的話,就給我閉嘴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