去年的今天,我在這裡寫下第一篇文章,

從此,風光明媚地展開了「擺錯位置的杜賓狗」的狗身份歲月。

 

事實上,一年前的此時,我整個人的狀況相當不好。

 

那個時候,活生生地面臨著我人生當中,前所未有的艱鉅考驗:

工作不順,感情受挫,病魔纏身。

正所謂萬念俱灰,了無生趣,恨不得能快快自我了斷,早日昇天以便普渡眾生。

 

記得當時,我深受失眠所苦,幾乎夜夜靠著安眠藥渡日。

 

但即使是吞了好幾顆葯之後,也只能短暫地淺睡上三,四個小時而已,效果不彰。

因此夜深人靜時,往往我還一個人孤獨醒著,意志消沉地什麼事也無法做,

只好靠猛逛網路來撐過難捱的夜晚。

 

恰好,部落格風潮在那時,勢如破竹地在網路世界中竄起,

我躬逢其盛便順勢將心力貫注在這上面。

 

初時,我不會使用部落格。

 

眾所皆知的MSN平台的設計,已是最簡易的了,然對我而言,還是難!

偏偏我又好高騖遠,看著別人的網頁,製作得精緻無比,於是自己也想跟著學。

可惜資質愚鈍,儘管照著教學網頁的步驟一項項作,到最後效果就是出不來。

 

我是個好強又急性子的人。愈是不會用,愈是想學會。

 

於是那陣子,我夜以繼日坐在電腦前,鑽研各大教學網頁之的功能密

埋頭苦幹一試再試,幾近廢寢忘食之瘋狂程度!

現在想想,真是不得不佩服自己孜孜不倦的好學精神。

 

煎熬了好一陣子之後,最後,我放棄了!

 

我決定網頁上只保留寫文章的空間即可,其它的,一概不放。

現在,偶爾聽到有人誇我的部落格版面很乾淨清新時,便心虛地無以復加,

因為事實上我並不是不想裝潢門面,是根本不會啊!

 

一開始,我不大知道怎麼去經營部落格。

 

我只知道寫文章,而且只站在一個作者的角度來寫,並沒有考慮到讀者的立場。

因此,初時的文章,一下手便動輒數千字,怎麼砍也砍不斷。

雖然我不認為長的文章便寫得不好,(注意:我寫的文章,沒有不好的!)

但不可否認地,在部落格文化裡,這是一個很不討喜的格式。

 

生活裡忙忙碌碌,駐足歇息時,誰都沒有耐心在一篇文章上停留太久。

寫多之後,便體會到在部落格裡,若要吸引旁人前來閱讀,文章是愈精簡愈好的這個道理。

因此後來的文章,便鮮少超過千字了。

 

另外,我想要說明一下,關於基本資料上的相片的問題。

 

早期來我部落格的人就知道,一開始我的相片放得可清晰了!

可是後來,我觀察了很多別人家的,發現放清楚相片的人沒幾個;

再加上我擔心因我的美貌,分散了大家對文章的注意力,因此心一橫,就更改為模糊版了。

 

還有,打從開始寫部落格開始,我便不直接寫在部落格的草稿上面,

一定先寫在Word 檔上,整篇寫好之後再發出去。

 

原因是,一來怕寫好的文章被Msn 吃掉;

二來我對文字有潔癖,文章裡面絕不允許有任何的錯字發生,

而改錯的動作在Word 上,遠比直接在 Space上方便多了。

 

嗯,這一篇不知不覺寫了好多,沒關係,各位再忍耐一下,快結束了。

 

這種紀念文,通常最後都要致謝詞的不是嗎?

所以,前面拉拉雜雜一大段都可以省略不看,就這一段請千萬把它讀一下好不好?

 
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我也要玩一下乾脆俐落分隔線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
 

好,常常來這裡看我的朋友,聽好了:

 

我所定位的部落格,紀錄的不是日記,因此不想將現實中的生活一五一十的曝光出來。

文章所敘述的情事,是將真實生活中,我想和旁人分享的部份,用文字表現出來,

因此儘管內容毫無造假,卻不是百分之百,全部的我。

 

所以你大可放心,杜賓狗確有其人。

她當然不是狗,是個人;而且是個真真實實,美美麗麗的女人。

 

江湖上數以萬計的部落格,而大家肯持續地來我這邊觀看,

雀屏中選的我,除了深感榮幸之外,還有太多太多的受寵若驚。

 

到我這年紀,早已學會感恩。

我實在是無法形容我心中的對大家的感激。

是的,我是相當感激的,對於各位給予我的關注愛護,我非常珍惜,並銘記在心。

 

然後,如果這個部落格可以再繼續寫個一年,那我保証,明年就絕不再寫了!

所以,麻煩各位再委屈個一年就行,這一年請儘量撥冗過來參觀指教,

最多一年,斬釘截鐵,絕不食言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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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taphni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