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耶誕夜,雖然我不是基督徒,你也不一定是;
 
但我認為這個節日,一直以來聽過的故事總是溫馨而浪漫的,所以,不管如何,祝你佳節愉快。
 
 
 
這陣子沒寫部落格,原因有二:
 
一是老家改建翻新屋,談了十幾年的合建,經過無數次的爭執會議,終於在數月前塵埃落定。
 
建商老早給了期限搬家,而爸爸堅持到最後一刻才肯面對現實,好不容易才應允搬了。
 
住了快七十年的透天戶老房子,一下子要搬到五十多坪的大廈裡,工程豈止艱鉅浩大可形容!
 
全家人忙忙亂亂清理舊家,打理新家,丟的丟,扔的扔,換的換,買的買,
 
不捨複雜的心情被折騰疲憊的精神所掩蓋,沒人能說出個完全來。
 
 
 
一是搬完了家,還來不及鬆口氣,便出發至大陸旅遊了。
 
行程是很早便計畫好的,所有的機票旅館已訂妥,臨時要退不是不行,然總是費事。
 
心想搬家的事情既已暫時告一段落,總之不急著一時一刻整理完善,於是最後還是依原訂計畫出遊。
 
 
 
這趟去了雲南的昆明,大理,麗江。參考旅行社行走路線,自助走完全程。
 
整趟行程,幾乎全依照事先所做的功課,一天天進行,景點美,路線順,客棧佳,美食優,完美的不得了。
 
等整理好相片之後,我一定要把所有的資料,鉅細靡遺全寫上部落格,
 
希望你日後也能跟著我腳步走這麼一趟,真的值得,太值得了。
 
 
 
唯一美中不足的,是天氣,太冷了簡直是。
 
我當然知道大陸冬天冷,但沒想到冷成這樣;
 
戶外冷沒話說,室內照樣讓你冷到想哭,沒暖氣的木板屋跟在野地露營差不多,凍斃了!
 
 
 
客棧的床有電毯,睡覺不成問題;
 
但問題是,你進了房間後總不能一直躲在被窩裡,還是多少得起身拿東拿西,洗澡上廁所吧。
 
因為怕冷,為了半夜不想起來上廁所,因此省著水喝;在戶外時,也擔心廁所衛生,還是不敢多喝水。
 
 
 
大陸氣候乾燥,原本身體更應多加補充水份,而我卻為了麻煩,反其道而行減少水份吸收。
 
於是第三天,身體抗議了,出現了血尿症狀,慘慘慘慘慘!水份不夠再加上身體過勞,尿道炎了。
 
還好消炎藥是備著的,此後只好乖乖地天天吃藥,外加隨時「冰」水不離手,
 
雖然痛苦,但自找的,怨不了誰。
 
 
 
是的,我是嬌弱的玫瑰,雖然葉子快淍零,雖然花瓣色彩已斑駁,仍然是朵不折不扣的大紅玫瑰。
 
大小姐出了名的我!
 
先這樣,近況先講這樣,其它的等一切就緒了慢慢再說給你聽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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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晚講電話時,一個不小心沒拿好,手機掉到地上,還偏掉到磁磚的地面上,所以硬生生看著它被摔壞了。

 

這手機是去年過年時續約買的,七千多塊錢,因為使用消費卷,因此理論上馬英九和我各出一半。

 

那時看上這隻手機標榜的「輕薄短小」,握在手中幾手看不見,質感之優讓擁有者彷彿道德隨之高尚起來。

 

比較起之前那隻笨重的坦克手機,我認為這隻手機堪稱最高級的隱形飛彈了。

 

 

 

沒想到,這隻漂亮的手機,和世間許許多多漂亮事物一般,竟然中看不中用!

 

因為輕薄短小,所以講電話時,經常說著說著不知怎麼搞的就由手中脫落,「滑」了下去;

 

也因為輕薄短小,因此它的電池緊貼著機身,講沒十分鐘的話,機身背面便發燙,讓你不得不趕緊掛上電話。

 

最讓我介意的一點,這隻手機,有太多太多的女性愛用者,我至少碰上十個以上拿著和我相同手機的朋友!

 

 

 

討厭歸討厭,怎麼說也是花了大把鈔票買來的東西,因此我一直很細心的呵護它,其間不曾有二心。

 

但,這手機大約是有靈性的吧,它知道我不甚喜歡它,因此在前天自己跳樓,用極端悲憤的手段自殺。

 

命是撿回來了,但形體支離破碎,液晶螢幕破裂,無法完整辨明螢幕上的文字或號碼。

 

 

好了,這下子問題來了:

 

送修嗎?液晶螢幕破裂,報價二千四。

 

買新的嗎?因為續約換機還不滿一年(才十個多月啊,真是痛!),因此無法以優惠價換購新機;

 

而空機的價格,動輒數千元,這還是只有最基本陽春的接收功能而已,至於看得上眼的,個個近萬!

 

 

 

怎麼辦呢?你說我該怎麼辦?

 

要是你的話,你會怎麼辦?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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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日的自由時報(12/9)王丹專欄,從洪蘭說到辯論的規則」當中,

 

提到前陣子關於洪蘭老師批評大學生上課吃便當的火紅話題,

 

我讀了,深深不以為然,這事發生以來各方有太多熱烈討論,所以在這邊也說說我的看法。

 

 

 

王丹說,他不懂上課吃便當哪裡不行?不懂為何如此老師自尊就輕易被侵犯?

 

他說,老師為上,學生為下,學生尊重老師是應當的,不論老師是否值得尊重,這心態是「封建心態」。

 

他還說,尊師重道這句話,若說不出個道理來,比如說上課吃便當這事之對錯,則此傳統也不值得尊重。

 

 

 

我認為,這件事關係到一個很簡單的道理,就是禮貌二字。

 

老師教導學生,學生虛心受教,這麼淺顯自然的場景,還得要說出什麼道理來?

 

什麼時候這情況變成得檢討這老師值不值得尊重,這老師有沒資格批評,這老師的心態是否正確?

 

 

 

假設你和人認真說話時,對方卻盯著電腦不放,試問你還說的下去嗎?

 

難道還真得如王丹在文中所建議,此時該向對方說:

 

「你這樣直盯著電腦,我感覺到你沒有在意我說的話,能否請你暫時將目光移向我這邊?」

 

基本的禮貌啊禮貌!禮貌如果得一一開口要求,那真是太可悲了!

 

 

 

我覺得這問題好比女生被人性侵害或者強暴了,原本是件令人嘆息的不幸意外,

 

卻在被社會大眾知曉之後,大夥兒開始七嘴八舌事不關己批判之所以發生這樣事件的緣由:

 

是因為這女生平日行為不檢點,生活作息不正常,穿著太暴露,交友太複雜…

 

討論到最後,會衍生出一個常見的謬論:發生如此事件不能全怪加害者,被害人該擔負大部責任!

 

 

 

台灣,我所記得的台灣是美好的,所有的人是溫和有禮的,不是像現今這般胡亂爭執的。

 

我能明白洪蘭老師對於學生恨鐵不成鋼的痛心,一如對於台灣許多優良人文素養逐漸消逝的不捨。

 

台灣能贏的本錢不多,其中,台灣人「善良有禮」的本性絕對能傲視全球。

 

因此奉勸各大學者,盡力把舊有的禮貌傳承下去就是,別逞口舌之快,凡事硬要爭個道理是非出來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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