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的新聞:一位男子因酒醉超速駕車,在信義路隧道口發生嚴重車禍,車輛全毀,人員毫髮無傷。

 

這原本只是件微不足道的小消息,卻因肇事車子是輛價值上仟萬的法拉利名車,事發當時,車上還載位漂亮的模特兒,

因此成天的電視新聞不斷重複播放著關於此事故的無聊畫面:

撞得稀爛的車身,身材高挑的模特兒,以及車主以狂妄的語氣,對著鏡頭得意地笑著:

「車子撞壞就算了,我還會買台新的,反正錢再賺就有,安全比較重要…」。

 

你知道我看了這消息之後,有多想從那個人頭上,狠狠一巴掌給他巴下去嗎?

 

酒醉駕車是違法行為,我要喝了酒是絶對不敢開車的,但這人卻毫不在意地說:「我又沒有喝很多!」

超速開車危及眾人安全。除非你是在沙漠中行駛,方圓百里空無一人,否則超過限速就一定對別人造成威脅。

這可不是你心裡暗想:「好險沒出事!」就可以被原諒的。

 

車主再三強調還要再買一台同樣款式的車子,因為:「安全比較重要。」

我真不懂他有什麼資格跟別人談安全?他在意的只是自身的安全吧,他有把別人的安全考慮進去嗎?

 

媒體也真是瘋了!

一而再再而三地分析報導此車主為何年紀輕輕,卻能夠如此有錢的來龍去脈。

巨細靡遺地將此人姓名,年齡,職業,住址等等基本資料,與有榮焉似地一五一十地攤在所有觀眾的面前。

一時之間,讓人感到此人並非車禍的肇事者,而是一偉大賺錢英雄的錯覺!

 

你知道嗎?從昨天到今天,在一直被這個是非價值觀完全被倒置的新聞淹沒當中,

我的思考被強迫灌輸了【有錢就好辦事】的偏差邏輯。

有錢便是大爺,名車相伴,美女相隨,酒醉駕車超速再也不是什麼問題了。

 

我突然有一個瘋狂念頭閃過心底:我很想將此人綁架起來,好好來賺一票!

不過我想也許不只我會這樣想,有此想法的人應該很多吧。

因為媒體將當事者所有隱私資料全告訴了民眾,根本不需勞駕個人再去查尋;要綁票,任何人都輕而易舉!

贖金不用多,一千四百萬就好,剛好一台法拉利。反正這人自己說的:「錢再賺就有!」。那我為什麼要跟他客氣?

 

我當然知道這是犯法行為,那難道酒醉駕車就守法了嗎?

還有,你真以為現在在台灣,還有誰願乖乖遵守「法律」二字嗎?

在一連串有本事(當然,有錢也是本事之一。)就好辦事的新聞事件「教育」之下,

你告訴我好了,「法律」算哪根蔥?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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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氣漸漸熱起來囉。好啦,今天不算好不好,誰曉得今天氣溫會突然下降呢?

 

你也知道前陣子的氣候,一天比一天悶熱,出門時想穿個涼鞋,又怕腳指甲沒打扮不好意思見人。

 

好不容易在昨天,專程去弄了個漂亮的指甲彩繪回來,想說這下終於可以露出美美的腳丫子揚眉吐氣了,

 

結果呢,春寒料峭,氣溫多變,老天爺真是不賞臉,竟給了個大鋒面,熱不了也就算了,居然還下雨!

 

 

 

 

但,指甲彩繪畫都畫了,我費了番功夫,特地喬好角度的相片拍也拍了,

 

如此富麗堂皇的腳指甲,如果今天不讓它們上部落格的話,我想它們今晚會哭透我的蠶絲被吧。

 

啊,開場白原先預計只有幾個字,怎麼一講講這麼多了?真是不好意思。

 

好,廢話少說,容我在此隆重介紹今年首度的指甲彩繪登場,請大家以熱烈掌聲鼓勵鼓勵:

 

 

 

 

此次選定的圖案是日本和服系列。

 

以金色為底,佐以黑色和紅色條紋為整體搭配,上灑碎鑽點綴,

 

最後,在左右大姆指上,各鑲立一朵立體花瓣以為重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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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怕前圖太小,圖案看不清楚,為服務各位讀者,特將左右大姆指單獨特寫之。

 

瞧見了嗎?那些個花朵真的是立體的喔,非平面是也。

 

yukata112

 

 

 

 

 我好像聽到有人說:噯,這樣還是很模糊,看不清楚耶。

 

好吧,好人做到底,再放大一些,這樣總看見了喔。

 

這種技術,坊間稱為:3D立體指甲鑲花。

 

它的材質,說出來你一定會嚇一跳,就是我們平常填補牙齒用的複合樹脂,酷吧!

 

它並非整顆花做好之後粘上指甲,而是一片花瓣一片花瓣細心地雕琢在指甲上面,

 

光是你現在看到的這一朵花,便得耗時二十分鐘左右,價格當然不便宜,這朵花,索價新台幣二百五十元整。

 

yukata111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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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稅這檔事,是我每年必辦的例行公事,照理講熟能生巧,應當是件輕而易舉的小事。

 

但很討厭的是,在這看似簡單的報稅過程當中,往往有讓人意想不到的情節發生,

 

令一心一意很想趕快完成報稅手續的我,未曾一次就成功過,徒增一些無謂的困擾。

 

每一年都有狀況喔,每一年!當然,今年也不例外。

 

 

 

 

今年,原本在五月初,很早就報完稅了;

 

沒想到前幾天,又收到兩張不得不報稅的單據,只好再跑趟國稅局更正補繳。

 

去時心情很輕鬆,心想不過就將資料補進去,再算看看得補繳多少就行了。

 

可是,等到算好金額,準備繳納稅款時,我忽然驚覺不妥。

 

 

 

 

繳稅,目前財政部提供三種方式任民眾選擇:帳戶轉帳,晶片金融卡轉帳,以及信用卡轉帳。

 

因為去年一時大意,吃了用信用卡繳稅的虧 ,因此今年我選擇以晶片金融卡轉帳繳稅。

 

五月初時,我已繳過稅。而這次重新再算過的金額,沒有辦法只補差額而已,而是必須全額繳納。

 

 

 

 

於是我問稅務人員,金融卡一刷是立即扣款的,那這樣我豈不是重複繳稅了嗎?

 

稅務人員說,沒有錯,我的情況的話,之前的一次,再加上更正後的這次,明顯是繳了兩次的錢。

 

基本上,若是用帳戶繳稅者,因為是五月三十一日才扣款,

 

此不管你更正多少次,國稅局只會扣最後一次的金額;

 

信用卡的話,亦可以通知信用卡公司刷退;就是晶片金融卡最麻煩,因為那是得當場扣款的。

 

 

 

 

也就是說,我五月初用晶片金融卡繳過稅,那個錢已在當天就被扣掉了;

 

今天我若再繳,因為程式問題,沒有辦法扣抵之前已繳納的金額,只能再次的繳納全額。

 

那被重複扣繳的部份呢?稅務人員說,不用擔心,明年過後會退稅給妳!

 

 

 

 

明年?現在才五月勒,明年?明年?

 

我雖然很不高興,但也不能怎麼辦,只能乖乖地繳納,不然怎麼辦?拒繳嗎?

 

錯就錯在我不該用晶片金融卡繳稅,錯在錯在我不該太相信國稅局提供的三選一方式。

 

哪有三種方式?其他兩種都有問題,搞到後來還是只能用原始方式的帳戶轉帳,根本沒選項好不好!

 

 

 

 

當天,回到家後,想到平白無故被多扣了那麼多錢,還得到明年才要得回來,我愈想心裡愈煩。

 

拿起存摺,想証實一下五月初那筆錢被扣了沒有。可是,來來回回仔細看了好幾次,咦,沒有紀錄?

 

怎麼會這樣?五月初我明明已經用晶片金融卡報完稅,當時的工讀生還斬釘截鐵地告訴我:「已經報好了!」

 

可現在證據顯示,我五月初沒被扣繳錢,所以也就表示:我壓根兒沒報過稅啊!

 

 

 

 

為了慎重其事,我立即又跑了一趟國稅局。

 

稅務人員說,五月初的那次,若繳完稅,應當會印給我一張繳稅收執聯,看那張就知道了。

 

我想起那天報完稅後,我便把資料丟了,只留磁碟片,心想要看時隨時可印出來。

 

但萬萬沒想到,今天我過來補繳資料,便將那天的原始內容完全覆蓋過去了!

 

 

 

 

天啊,究竟五月初那天,我報稅了沒有?應當說,究竟那天,我被扣錢了沒有?

 

於是我問稅務人員,那現在有沒有辦法知道我五月初那次,到底有沒有繳款了呢?

 

稅務人員說,很抱歉,沒有辦法。真要查,也得等到報稅季節結束,六月初才能調查資料。

 

人家什麼也不能幫我,愛莫能助,只能跟我說抱歉!於是我也只能倖倖然地回去了。

 

 

 

 

結論就是,好險我昨天又回去國稅局更正資料,補繳所得稅,

 

否則,今年的所得稅我沒有繳完成,卻一心以為繳了,

 

屆時被國稅局查出來我逃稅,補繳事小,萬一被限制出境事情就很大條了!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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