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的自由時報(94/6/28),在綜合新聞版上,看到了一則報導。

 

【教育部人權教育委員會,召開為期兩天的會員大會以及研討會,

地點選在房間標價六仟元起跳的五星級【春天酒店】。

其理由是:「鑑於以往在市中心舉辦,出席率較低。

因此選在環境清幽的郊區【春天酒店】,

希望與會人士【專心開會】,而結果出席率確實較以往高。」

 

這是什麼理論?

 

環境清幽才能開得了會?台北市中心太吵雜會議開不成?

二天一夜免費招待在尋常老百姓住不起的五星級【春天酒店】,

如此高級地點「開會」,出席率當然高了!

你要讓我去那裡開會,我爬也爬去!

 

要知道,那【春天酒店】,光是租個小小個室泡個溫泉澡,

一個小時就得花上新台幣800元;遑論住宿一夜?

官方說法,強調平均每人3300元,絕無浪費公帑之嫌。

好!3300元,你春天酒店讓不讓我住一晚?

嘿!門口蹲著去吧!

 

更離譜的是,教育部長不在,出國去了,由政務次長主持會議。

請問一下,這會議是臨時決定的嗎?

若不是,那為何選在部長缺席的情況下開會?

就如同開個「家庭會議」,主事家長不在,這還算開什麼會議?

 

我不懂政治,更不知道「教育部人權教育委員會」,

開得是什麼國家大事會議,非得捨棄市中心,

選在如此清幽地點才開得了會!

我只曉得,他們花的這些住宿餐點費,

是我所繳的稅!

我辛辛苦苦一分一毛賺來的錢!

繳稅免費讓他們去五星級【春天酒店】住宿兼開會!

 

唉!無力感,對我們的政府!

 

雖然在這個blog寫再多也起不了什麼作用,

但這是我的blog,我總可以發洩一下心中的不滿吧!

 

只能將鄧麗君的歌曲:「把我的愛情還給我!」,

無奈地更改成:「把我的繳稅還給我!」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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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事件是昨日(二月二十八日)經由各大媒體所報導出來的。

藝人陶晶瑩爆料說,她因為吃了新光三越超市所賣的火鍋肉片,引發上吐下瀉,整個新年假期被搞得一團亂。

據她自稱,買回去的肉片,吃時就覺得味道怪怪地。果然,吃後渾身不對勁,於是連忙掛急診。然為時已晚,害得她狂瀉三天才止。

她強調,堂堂新光三越,居然賣這種讓人吃了差點要命的過期食品,簡直是太過份了!因此揚言要新光三越給個公道。

 

而新光三越方面的說法是,經檢視調查尚未賣出之肉片後發現,該批火鍋片衛生無虞,亦在食品保存期限內;

但因為陶晶瑩小姐是老客人,既已表示食用後身體不適,為尊重其說法,也本著服務業顧客為上,當下即決定送上水果禮盒聊表歉意。

可是,沒料到,新光三越數度和陶晶瑩小姐聯繫,希望能當面了解原因時,均因當事者以忙碌為由婉拒拜訪。

 

整個事件表面上看起來沒什麼問題是吧。就消費者吃了虧,找上業者理論,業者忙著處理善後而已。

但事實上呢,依我看來,整個事件的程序大大地有問題。

 

陶晶瑩說她是吃了新光三越所賣的火鍋肉片後,才上吐下瀉的。但事情經過確實為何呢?証據在哪裡呢?

能夠証明一切的,最重要的証物「火鍋肉片」,陶晶瑩說她扔了!經新光三越提醒,才悻悻然從垃圾桶撿回。

在無憑無據的前提之下,陶晶瑩為什麼敢打電話給新光三越表達不滿,對著記者怒氣沖沖地大罵新光三越的不是,

甚至表示因為對方缺少誠意,因此更擺高姿態地悍然拒絕和新光三越所派代表會面呢?

 

因為她是一個公眾人物!且是站在第一線上的電視廣播之公眾人物!

 

她明白她擁有太多的媒體資源,只消她登高一呼,唯恐天下不亂的記者們,必不分青紅皂白地照單全收。

今天新光三越在她第一時間反應肉片有問題時,沒有好好回應侍候她,因此惹到她,她大小姐不高興了,所以這下子新光三越死定了!

這事,在她的思考邏輯下,不需要任何証據,只要是她說的話便算數!

因此儘管在肉片有無衛生疑慮等問題尚未明朗化之前,她硬是可以未審先判,公開地嚴厲批判所有的過錯全在新光三越。

 

我認為,每一個公眾人物,所做所為均被民眾所注視著。在某種程度上,甚至對民眾有相當的影響力存在著。

這樣的影響力,換個角度看來,亦是一種無形中民眾所付與他們的權利。

我想奉勸陶晶瑩小姐,不要濫用妳所得之不易的權利啊!畢竟這些權利,是妳辛辛苦苦耕耘許久才擁有的。

這樣的權利,應當好好地善用它,珍惜它,將之發揮在對民眾有幫助的事情上,而不是輕易浪費在逞一時口舌之快才是啊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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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和朋友去看了早場電影:國家寶藏。

 

原本講好是出去走走的,壓根兒沒打算看電影;

 

可惜昨日天氣欠佳,一大早便陰雨綿綿的哪兒都去不成,只得認命向最保險的電影院報到。

 

 

 

電影才一開始,我便被強沃特(Jon Voight)的老態嚇了一跳。

 

有好長一段日子未見他的演出了,記憶中的強沃特,是多麼地自負性格啊,

 

怎一轉眼竟蒼老成這德性?

 

 

 

電影的前半段,劇情著墨在交待美國歷史。

 

我唸書時大半靠作弊渡日,這些東西讀當然是有讀過,因此在我腦子裡還殘留點印象,

 

但充其量都只能算是驚鴻一瞥,完全不知其所以然。

 

看了電影之後,方才知道,原來林肯是被暗殺來著?而南北戰爭最後是誰輸誰贏也沒怎麼搞懂。

 

 

 

倒是幾個故意設計的橋段非常好笑。

 

我相當捧場,哈哈哈哈哈笑得東倒西歪。可惜身旁的朋友始終不為所動,讓我一個人笑得有點掃興。

 

精彩的,我認為也不過就是些好笑的地方,這些只在前頭而已。

 

到了後半段,我簡直不知道這片子在搞什麼。一堆巧合胡亂拼湊,整個的不合邏輯荒謬到極點。

 

 

 

如此毫不掩飾的牽強劇情,和我預期中以為會如法櫃奇兵的緊張刺激差太多了,讓我愈看愈顯得意興闌珊。

 

無聊之餘,想和朋友聊聊天。側頭卻見他滿臉認真的表情,倒讓我不好意思打擾他看電影的興致了。

 

沒辦法,只得把焦點全力集中於手中的爆米花上,猜想下一把抓起的爆米花是否很幸運地裹足了糖漿…

 

 

 

散場後,問了朋友:「如何?這電影你覺得好看嗎?」

 

沒想到他竟然回答:「嗯,還不錯。」

 

什麼叫還不錯?這樣的電影叫還不錯,你有沒有問題啊你?

 

但因為和朋友的交情尚未熟到這程度,想衝他的話已經都到喉嚨了,顧全大局,還是硬生生給吞回去。

 

 

 

總結的說呢,這部片子,要劇情沒劇情,要演技沒演技,標準的好萊塢不負責任搶錢片。

 

好笑是好笑啦,還滿能符合我的低笑點,但我又不是專程來看喜劇的是吧。

 

想了老半天,完全沒感想,一絲絲都沒有喔,因此很抱歉實在無法寫出觀後感來。

 

以上。

 

 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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