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晚講電話時,一個不小心沒拿好,手機掉到地上,還偏掉到磁磚的地面上,所以硬生生看著它被摔壞了。

 

這手機是去年過年時續約買的,七千多塊錢,因為使用消費卷,因此理論上馬英九和我各出一半。

 

那時看上這隻手機標榜的「輕薄短小」,握在手中幾手看不見,質感之優讓擁有者彷彿道德隨之高尚起來。

 

比較起之前那隻笨重的坦克手機,我認為這隻手機堪稱最高級的隱形飛彈了。

 

 

 

沒想到,這隻漂亮的手機,和世間許許多多漂亮事物一般,竟然中看不中用!

 

因為輕薄短小,所以講電話時,經常說著說著不知怎麼搞的就由手中脫落,「滑」了下去;

 

也因為輕薄短小,因此它的電池緊貼著機身,講沒十分鐘的話,機身背面便發燙,讓你不得不趕緊掛上電話。

 

最讓我介意的一點,這隻手機,有太多太多的女性愛用者,我至少碰上十個以上拿著和我相同手機的朋友!

 

 

 

討厭歸討厭,怎麼說也是花了大把鈔票買來的東西,因此我一直很細心的呵護它,其間不曾有二心。

 

但,這手機大約是有靈性的吧,它知道我不甚喜歡它,因此在前天自己跳樓,用極端悲憤的手段自殺。

 

命是撿回來了,但形體支離破碎,液晶螢幕破裂,無法完整辨明螢幕上的文字或號碼。

 

 

好了,這下子問題來了:

 

送修嗎?液晶螢幕破裂,報價二千四。

 

買新的嗎?因為續約換機還不滿一年(才十個多月啊,真是痛!),因此無法以優惠價換購新機;

 

而空機的價格,動輒數千元,這還是只有最基本陽春的接收功能而已,至於看得上眼的,個個近萬!

 

 

 

怎麼辦呢?你說我該怎麼辦?

 

要是你的話,你會怎麼辦?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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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taphni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