七夕過後的隔天清晨,我一如往常下樓去 7-11買報紙。

拿了兩份報紙後,欲結帳時,那熟識的工讀生問我:

「美女,我這裡有昨晚賣不出去的玫瑰花,妳要不要買一支?算我送妳的。」

我說你講清楚,是賣我還是送我?他說隨便啦,妳高興就好。

 

於是我遞了五十圓銅版給他,拿走了兩份報紙,一支粉紅色的玫瑰花,還有一個諂媚的笑容。

 

中午欲出門上課時,我順手把玫瑰花帶著,想說送給學生也好,否則放在家裡太浪費了。

結果下車時,看看花,小氣地又捨不得送了;然後自己就說服自己:沒事送花給人?很奇怪不是嗎?於是便把花留著車上。

走兩步路,心裡又想著,這麼熱的天,兩小時下來,車裡的花怕不被曬乾了?因此又折回車上去,把花拿出來,夾在擋風玻璃上。

 

擺好之後,我再看了看,太得意了!這樣路過的人看了,應該會誤認有人送花給這車主,然後便會妒嫉這車主行情不錯;

若再加上剛好有人暗中注意我,那我不就很有面子了嗎?這下子花也清爽,人也沾光,天才嘛簡直是。

我腦子裡幻想的情節接二連三地冒出來,自顧自地玩得樂得很,情不自禁地邊走開邊笑起來了。

 

結果,上了一堂課,我把這事忘得一乾二淨,可見我上課有多專心。

待下課後,再回到車子前面,猛然間,自己真的嚇一跳。不騙你,是真的心臟噗通噗通地嚇了好大一跳。

雖然我馬上記起來那是我自己放的,可是那感覺很好,看到自己車窗夾著朵花,心情真的變好了。

 

我想起情人節那晚,和朋友MSN。他提及他的部落格網友,心情好像很不好,寫了篇文章感覺很沮喪。

他說他想寫給回應給她,安慰安慰人家,但不知妥不妥,所以先來問問我。

我說你想寫什麼。然後,他貼給我看了:

 

「人家說,一公升的眼淚邊看邊流淚,我看這篇網誌的感想是,就算淚流乾了也要再看…」

「自然一點好不好?你瓊瑤嗎?你不覺得太假了嗎?」

「啊?不會啊,我很誠懇的真情流露喂。」

「對不起,我道行沒你高,看不出來你流在哪裡。」

 

接著他又說,不然我換一個好了:

「沒情人就已經很鬱卒了,還寫的那麼令人鼻酸,還剩六十七分鐘今天才會過完,痛苦啊。」

我看了之後,感想只有兩個字:無言!回他:「我們程度差太多,我實在沒有辦法教你。請另請高明。」

 

然後他說,妳少機車了啦,到底該怎麼寫,快說!

我說很簡單,你就寫:「妳怎麼了?」這樣一句就很夠力了。

懂嗎?這句話有無限的想像空間,隨對方解釋,要重要輕皆可。

而你把主權交給對方,她想回便回,不想回也很理所當然;最重要的,你已確實表達了你最想給予的問候了。

 

玫瑰花的事件和以上對話,看起來好像沒什麼關連;

事實上的確沒什麼相關,只不過兩件事情都發生在差不多時間裡,又剛好被我想到這樣。

你硬要解釋成兩者一定有什麼,那也難不倒我,我還是可以掰給你聽,那就是:兩個事件給我們的啟示是:凡事單純化就好。

 

任何事情都一樣,你擔心對方狀況,很想知道究竟出什麼事了,就請問了吧;你想要關心對方什麼,就在第一時間傳遞讓人知道。

不需拐彎抹角,不必華麗詞藻,最直接的表達是最實用的,也是所有想太多的現代人所最想得到的。

 

就像那朵玫瑰花,即使是我自己放上去的,可是等我忙完事情之後,再回到原點時,

乍看到花時那一瞬間,明明白白是滿心歡喜的。這個假不了,開心就是開心,立即反應,沒得掩飾。

 

當然,這只是我個人的想法。我始終奉行的就是一針見血主義,因此也吃了不少虧。

從前我一直想改,但改不了,就留著它吧。稀有動物就稀有動物,多少專家還搶著保育不是?

如果你該是我的朋友,你會知道我是如何對待你的,不可能和我計較這些;

而你若不是,你還囉哩囉嗦地想要求我什麼?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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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Oct 04 Sat 2008 16:58
  • 苦惱

已經一星期寫不出東西來,快把我逼瘋了!

可我就是寫不出來,你把我殺了我還是寫不出來。

沒人規定什麼時候該寫,什麼時候停手,就我自己妥協不了自己。

 

天天日子一成不變,作夢起床上課下課,再吃飯睡覺又睡覺吃飯。

我能寫來告訴你,我睡了幾小時,上了幾堂課,吃了哪些垃圾嗎?

不行,這樣不行!

我必須得有點兒新鮮事,昭告大眾,才算負起社會責任。

 

我沒什麼專業,所以無法教授新知識傳承給各位。

我沒什麼目標,所以無法引導各位邁向康莊大道。

我沒什麼愛心,所以無法發揮人飢己飢之偉大精神。

我沒什麼見解,所以無法分享各位任何獨特心得。

 

教師節快到了,我忝為人師,然傳道授業解惑,沒一樣沾得上邊。

充其量察言觀色,猛賠笑臉,騙吃騙喝,收得費用,糊口飯吃。

每回拿錢時,手心直冒冷汗,不敢抬頭看學生,心虛到無以復加。

 

這心情和我寫網誌是類似的。

 

寫完一篇後,我總是不敢再看第二次,往往有股衝動想將它刪除。

寫的什麼東西啊?

無病呻吟,風花雪月,陳腔濫調,憤世嫉俗,混吃等死,就這些;

感人肺腑,泫然動情,溫馨感恩,震憾人心,曲盡其妙,我不會!

 

話說回來,往好處看,只要想到我只是條狗,根本不是人,

就比較能坦然釋懷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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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共有五個人的手臂,然後,不用說明哪一隻手臂才是我的吧…




 

這幾天,自從開始換穿短袖之後,我的膚色一直是旁人注視的焦點。

 

幾乎每個人看到我,那目光就彷彿被嚇到似地:「唉唷,妳怎麼這麼黑啊?」

然後我就得開始解釋,為什麼會這麼黑的原因:

 

「我每天游泳啊。」

「游泳就會這麼黑嗎?妳沒擦防曬嗎?」

「我不擦防曬油,我擦助曬劑。」

「啊?那是什麼?」

 

杜賓狗MSN知識台特別報導:

 

助曬劑就是當你作日光浴時,保護皮膚,避免灼傷,讓全身會曬得更黑的一種乳液。

目前市面上有仿曬劑和助曬劑兩種。

 

前者是靠紫外線機器輔助。

在室內塗抹後,平躺在機器底下,定時翻身,就可達成讓皮膚呈古銅色效果。

很多猛男沒那麼多美國時間在太陽底下曬,因此通常就是靠這個。 

 

後者則是在戶外運動時,或作日光浴時使用。

反覆塗抹之後,不管你怎麼曬,皮膚不僅不會脫皮或紅腫,

更可以讓全身曬成既漂亮又均勻的卡布奇諾色。

 

上星期日,回了家一趟。

 

我爸看到我的模樣,一直搖頭嘆氣:

 「唉,妳這樣子,好像從前在種田的農夫,妳怎麼會把自己搞成這樣子?」

 

然後我媽就頂我爸說:

「現在就流行這樣,這叫健康,你懂不懂?再說,這時代農夫可值錢了!」

 

我大哥語重心長地相勸:

「妳現在不保護皮膚,妳最好就不要老!等妳老了妳就知道什麼叫皮膚癌…」

 

我大嫂賊賊地拉著我到一旁:

「我發現跟妳出去很有面子耶。因為人家都會以為我請了個菲傭當跟班…」 

 

我自己很清楚,在這個競爭這麼激烈的社會,我勢必得有些什麼與眾不同方能取勝。

不用說,內涵一定輸人家,所以只能靠外表;

而既然白不了,那乾脆就給它黑到底!

 

怎麼樣?要不要叫我第一名?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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