初二晚上,我大哥陪我大嫂回娘家去了。
家裡只剩下我和我爸媽三人,坐在電視機前,搖控器轉來轉去的,
邊嗑著瓜子,邊罵著這什麼「春節特別節目」,根本沒一台可看。
這時,電話響了,一接,哈!救星駕到!有人找我打牌!
拿起外套,馬上就想出門;我爸在旁邊不高興了:
「現在幾點了妳還出去?快十點了耶!有沒有搞錯?」
我看了我爸一眼,唉,誰教我住家裡呢?只好乖乖又坐了下來。
好不容易等兩人都睡了,我才偷偷地撥了電話,要我朋友來接我。
我朋友家住中壢。從台北過去,不到半小時就到。
中壢這地區很奇怪,雖然離台北不遠,但彷彿是另一個世界。
初二是星期日,放眼望去,街上處處是放假外出遊玩的外勞;
加上這裡可以放鞭炮,如無政府狀態似地,一下高速公路後,
雖已近深夜,一路上鞭炮聲不絕於耳,我差點懷疑這裡不是台灣。
到了朋友家,一進門,鞋子還來不及脫,迫不及待擠了個人起來,
牌桌一坐,啊,神清氣爽,通體舒暢!
過年沒打牌,簡直不能算過年了。
埋頭苦幹了快兩個小時,肚子有些餓了,我問有東西吃沒?
我朋友說,有蘿蔔糕,但要自己煎。我說那算了,我吃泡麵。
他說泡麵?樓下 7-11請!我說有沒人願意自告奮勇的,我出100,
全部的人就一下子通通聽不懂國語了,竟沒有一個人回答。
沒辦法,我只好親自出馬,下樓買泡麵去了。
買了泡麵後,恰好 7-11 門口有一群人正放著鞭炮。
我只不過好奇地往那方向一看而已,「碰!」地一聲,
鼻側一陣巨痛,哇,中彈了!
估計應是鞭炮的外殼,彈飛出來射中了我吧。
好險眼睛有反射動作,立即閉了起來,否則真是不瞎也難。
傷口就距離眼睛不到一公分的地點,算是不幸中之大幸了。
受傷後,心情大壞,亦無心打牌了。
我一心惦記著我的臉,於是趕緊要朋友載我回家。
下車後,和朋友說了再見,車子走了,才發現,我竟然沒帶鑰匙!
這下子真好玩了,半夜二點多啊…
想了老半天,唉,一直站門口也不是辦法,只好硬著頭皮按電鈴。
在我爸來開門的那一剎那,我有種回到年輕時候,貪玩跑出去,
然後瘋到深夜回家,被我爸逮到的那種心情…
果不其然,我爸開門後,又看到我那臉,便開始一直唸:
「妳也差不多一點吧,妳知不知道妳是女孩子啊?妳不會想嗎?
這麼晚才回來,讓別人看到怎麼辦?女孩子跟人家打什麼牌?…」
我說好好好,我知道了知道了,你快去睡了啦!
一陣騷動,我媽也被吵起來了。
我看我媽出來,就很興奮地要她幫我拍照。
我媽很合作,眼睛還睜不開的哩,就一張接一張地幫我取角度。
我爸在旁邊愈看愈生氣,說妳拍照幹什麼?誰要看妳的相片?
妳好好的時候不拍,臉腫成這樣來拍照?妳有沒有問題啊妳?
我媽說你看不慣你去睡覺!她叫我拍又沒要你拍!
我爸說啊我在跟她講話,又不是跟妳講話,妳大聲什麼?
眼看著兩人就快吵起來了,我只好喊停!大家全部去睡覺!
這才結束了精彩的一夜!
這個故事告訴我們:
一,要聽父母的話:我若是聽我爸的話不出去,臉就不會破相了。
二,父母的話要聽:這點因為很重要,所以重複一次,加深印象。
三,肚子餓時,不要堅持吃泡麵:作人要隨和,蘿蔔糕也很好吃。
四,出門記得帶鑰匙:不然還得勞駕老爸半夜來開門,太不孝了。
擺錯位置的杜賓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