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Oct 04 Sat 2008 21:50
  • 曝光


 

清晨,我一如往常去游泳池游泳。今日我特別起勁,因為我剛買了新泳衣。

當我換穿上剛買的比基尼,神采奕奕踏上泳池邊的木板道時,

遠遠地就看到泳池的另一頭,有幾個已經游好泳上岸的男生,正聚集在池畔的躺椅邊聊天。

 

新泳衣是純白色的,胸部和臀部還特別繡有幾顆草莓點綴著,很性感的唷!

我當然知道男生在看我。不然你想我幹什麼三天兩頭沒事就拼命買泳衣?

但這些所謂的「男生」,幾乎清一色是上了年紀的歐吉桑,因為這種大清早,年輕有為的男士們統統都還在睡覺!

 

說實在的,就算日子再怎麼一成不變,也得想辦法要讓它有點變化才行是不是?

於是,就像這些歐吉桑們,雖然我們天天見面,彼此都熟到不能再熟了;

但我偶爾換了新泳衣,他們硬是可以裝作彷彿從沒見過比基尼似地捧場欣賞,然後再煞有其事熱烈討論個老半天。

如此,歐吉桑們既可打發無聊時間,我也可以藉此滿足一下小小的虛榮心。雙方各取所需,你說我何樂不為?

 

走近後,我注意到有一個陌生年輕男子在其中,但也不以為意,隨意和眾人哈拉了幾句,便下水游泳。

沒想到游沒兩趟,有一歐吉桑在岸邊攔我:「喂!起來起來!那個新來的說他認識妳!」。

我心想,最好是認識啦!這些男人,想找機會跟我說話就明講嘛,什麼認識我?這種爛藉口也敢說出口?

但我天天在這裡出沒,免不了得和眾人應酬應酬,因此,雖然心裡嘀咕著,我還是聽話地乖乖上岸了。

 

我走到這群男生堆裡,瞄了一眼這個號稱認識我的年輕朋友。嘿嘿,很抱歉,不認識!

於是我很高姿態地說:「對不起,你說你認識我嗎?可是我沒見過你耶,你會不會認錯人了?」

對方說:「沒錯,妳是沒見過我,但我認識妳!」

 

看他這樣斬釘截鐵的指認,不像是假的,我於是又再一次仔細端詳這位朋友。

可是,還是一樣,完全沒印象,這人我真的不認識呀!

為了保險起見,我很認真的想了一下,仍是毫無頭緒。最後沒辦法,只好勉為其難地問:「你是我同學嗎?」

「不是!」他看著我,終於報出謎底:「我是你網友!」

 

聞言,我心裡一震!真的假的?不會吧?

我連忙跟對方對質一下幾則部落格上的「知識」,不消幾句話,我馬上知道此人所言絕無虛假。

沒錯,他說認識我是真的!

不過,正確來說,應該是說他認識的人是杜賓狗,換句話說,也就是敝人在下我!

 

之所以會認出我,是因為我的泳友們,在我下水游泳的短短幾分鐘內,告訴他一些關於我的豐功偉業,

而他一聽,憶起我曾在部落格上所提及的點點滴滴,接著再跟部落格上的相片一比對,答案隨即揭曉。

當我被認出之後,嚇得簡直是不知如何是好,當下第一個反應便是順手抓了浴巾,將穿著比基尼的身體裹住,

這場面,這,這,這簡直是太尷尬了!

 

歐吉桑們聽到「網友」兩個字,又看到我快速拿浴巾包身體的可笑動作,眾人立即七嘴八舌地興奮起來:

「遮什麼呀?來這邊游泳這麼久,天天看妳穿著比基尼走來走去,也沒見妳圍過什麼浴巾,妳作賊心虛喔!」

「厚!不知道妳這麼跟得上潮流,也跟人家玩這種網路交友喔,網路交友好玩嗎?」

「妳網路交友帳號是什麼?不要這樣小氣,稍微報一下啦好不好?」

「妳有必要網路交友嗎?妳為什麼要去網路交友?我們這裡人這麼多,妳還不夠喔?」

 

啊!枉費我一世英名,一世英名啊!

 

雖然我拼命澄清,說這位網友不是網路交友那種網友,我們可是相當正大光明的朋友…

但歐吉桑們好不容易逮到可以虧我的機會,一群人樂得起哄,根本才懶得管我是哪種網友。

總之呢,我有網友這件事是事實,在眾人面前和網友相認這也是事實,

就算跳到黃河,喔不,跳到泳池游個一百趟這嫌疑也洗不清就對了!

 

於是,接下來的整整半個小時,在眾目睽睽之下,我硬著頭皮面對著歐吉桑們的取笑揶揄,

一邊忙著想解釋我其實並非如他們所想的是上網交什麼網友;

一邊又想要在這位素未謀面的網友面前,努力維持我那完美無瑕的部落格形象,

整個混亂狀況正是所謂雙面夾攻內憂外患啊!結果搞得我在炙熱的艷陽天裡,活生生地是冷汗直流!

 

雖然說我積心處慮隱藏許久的神祕本尊身份,在這樣的意外中被識破了,但我沒有懊惱,反而彼此都有相見歡的感覺。

而若要嚴格說此次曝光的遺憾,那麼只有一點:

跟網友見面沒什麼稀奇,但初次見面,就穿著比基尼和網友見面的,

我想,我應該是史上第一人吧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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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兩天透過網路,買了台筆記型電腦。

 

並非我現在用的這台筆電壞了,或者是想換台新的,事實上這中間有個故事;

 

而照道理講,是該先寫為什麼要買新電腦的事情,然後才是我現在要寫的這篇,

 

但寫東西的情緒有時是無法控制的,當下的感覺沒有辦法先儲存起來排隊,等順序輪到了才寫,

 

因此,索性就先讓我一吐為快吧。

 

 

 

 

事情是這樣子的:

 

買了這台新電腦,它的作業系統是 Vista,而我要將它改回到 XP,因此得請朋友幫忙。

 

原先和朋友約好了,他說他星期三傍晚會過來,要我等他電話。

 

而星期三晚間到了七點多,我沒有接到任何消息,遂打電話詢問。

 

他答覆說,工作尚未告一段落,今晚應該沒有辦法抽空過來。於是我們改約了隔天,也就是 228 放假日。

 

 

 

 

我問朋友:「 228 當天什麼時候有空?」

 

朋友說:「那天沒排工作,一整天都有空,隨便什麼時候都行,妳說吧。」

 

因為我預計當天要去看早場電影,因此再問朋友:「早上可以嗎?九點可以嗎?會不會太早?」

 

朋友說:「可以可以,妳說幾點就幾點,反正我沒事。」

 

 

 

 

隔天,也就是放假日當天,想說有朋友要過來,因此我特別起了個大早,

 

將房子打掃得乾乾淨淨之後,打扮得漂漂亮亮的,還特地泡了壺香噴噴的咖啡等朋友到來。

 

沒想到,九點半過了,還不見人到。

 

我想打電話問問,但又怕是不是對方還在睡覺,心裡有點忐忑,幾番電話拿起,又隨即放下。

 

 

 

 

等到十點,我終於忍不住了,於是撥了電話過去。

 

朋友接起後說:「啊~~~~

 

我說你在睡覺嗎?他說沒有啦,我人在外面,我看錯時間了,我以為現在才八點多…

 

我說那你可以現在過來嗎?他這才老實說:「我現在在一個客戶這邊,打算一忙完就過去妳那裡的…」

 

 

 

 

我有點煩,打斷他的話:「那現在是怎麼樣?你不過來了嗎?」

 

他說:「就算我現在立即趕過去,也得要一個小時以上,那這樣好了,妳先去看電影,我中午過去好嗎?」

 

我雖有點不悅,但也只能無奈接受。為免再出差錯,掛電話前我再三確認:「中午可以嗎?你確定?」

 

「沒問題啦!我這裡再一下子就結束了,中午之前我一定會到的好不好?」他斬釘截鐵地保証。

 

 

 

 

掛上電話,我看了看時間,這會兒若去看電影,中午絕對趕不回來,因此我只好放棄看電影的計畫。

 

到了中午十二點多,我再度打電話給朋友:「你要過來了嗎?」

 

朋友說:「好,我這邊已經快結束了,我收一收就過去妳那邊,一點前我一定到!」

 

聽他這樣說,於是我趕緊出門吃了碗麵,隨即回家等朋友。

 

 

 

 

沒想到,一點半過了,仍是不見朋友蹤影。

 

我等啊等的簡直坐不住,在客廳裡走過來走過去,焦燥的情緒一直上揚,幾乎快要爆炸了!

 

到了一點四十五分,我又撥了電話給朋友。

 

他一接電話,又是:「啊~~~

 

 

 

 

我冷冷問:「你人在哪裡?」

 

他說:「我已經在路上了,再等我一下,再半小時左右我就到了,再等我一下好嗎?」

 

聞言,我瞬間情緒失控,大吼:「你是怎麼回事?不是說好一點的嗎?你搞什麼啊你?」

 

朋友很委屈地說:「妳別生氣啊,我已經盡量在趕了不是嗎?我等一下就到了啊。」

 

 

 

 

聽他那樣講,我更火大:「是我趕你了嗎?我是臨時約你的嗎?我有強迫你嗎?時間都是你自己說好的耶!」

 

朋友說:「好啦好啦,不要生氣,再等我半小時,我馬上就到了…」

 

我還是很大聲:「你不能到你可以用電話跟我說一聲是不是?為什麼不打個電話講一下?」

 

說到最後,我激動到聲音都在顫抖:「我覺得你今天不要過來好了,對不起,我實在沒辦法接受。」

 

 

 

 

說完,我立即把電話掛上,並關掉訊息。

 

我坐在餐桌前,雙手無力垂著桌面,我氣到手腳冰冷,呼吸急促。

 

然後,忍不住地,我的眼淚就撲唆撲唆掉下來了。

 

這朋友我認識快十年了啊,我怎麼會這樣大吼一個朋友呢?我的脾氣怎麼老是這麼衝呢?

 

 

 

 

惡情緒一直漫延到今日。而且,更討厭的是,我還得面對自己壞脾氣的後果:

 

我的新電腦,孤伶伶地蹲在房間的一角,連紙箱都還沒拆開呢,

 

而我一衝動之下,毫不留情面的當場開除了朋友,

 

這下可好,我找誰幫我弄電腦呢?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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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陣子,為了搬去Google的部落格新家,成天忙的是不亦樂乎。

 

一樣一樣得從頭開始學。難的我當然沒辦法,只能從簡單的設定著手,比如說部落格的範本,版面等等。

 

然後我領悟到一件事:

 

面對一項新事物時,學習新技能本身不一定是最困難的,要在眾多選項裡做一抉擇,這才是最痛苦的。

 

 

 

你知道嗎?光是一個版面文字的配色就讓我考慮了好幾天,弄了上千種組合還搞不定!

 

我當然知道文字的顏色沒那麼重要。只要別是些大紅大紫偏激刺眼的色系就行,重要的是內容不是嗎?

 

更何況每個人的電腦都有色差,就算是我精心搭配出來的色系,換了台電腦,顏色全變了個樣也說不定。

 

 

 

但我就偏偏無法和自己妥栛!

 

文字顏色選了,和連結的顏色配起來不顯眼,換!文字和連結都  OK了,和標題的顏色衝突,再換!

 

所有的文字選色都覺得可以了,看看背景顏色,嗯,兩者不大搭調的感覺,還是換!

 

幾天下來,就如此這般,我幾乎什麼事都沒辦法做,專心地坐在電腦前反覆為了配色而傷腦筋。

 

 

 

上星期五,約中午時分,我帶著整個早上都因盯著電腦螢幕,而疲累泛紅的雙眼開車出門。

 

邊開車時,頭腦裡還想著究竟是綠色文字配上咖啡色的連結好呢,還是藍色配灰色比較漂亮?

 

結果,要轉彎時,我忘了我自己是開車,竟然將車子開到機車二段式左轉的待轉區裡。

 

坐在車裡,看到窗外一群被我的車子擠到框框外的機車騎士,用很錯愕且厭惡的表情瞪著我,這才驚覺糗了!

 

 

 

我這人就是這德性。不管做什麼事,總是會在一個莫名其妙的「點」上,拼命地鑽牛角尖。

 

好聽一點呢,說是盡善盡美;說穿了,就是龜毛。

 

你大概會想,噯,這其實不光是妳,很多人都有這毛病的啊。

 

但問題在於:我專注的焦點往往和眾人大相逕庭,輕重緩急純依個人喜好來判斷,有些時候甚至偏離主題。

 

人家認為重要的,我不怎麼在意;反倒是別人認為怎麼樣都無所謂的地方,我卻猶豫不決難下決定。

 

 

 

比如說,買車時我會斤斤計較天窗的尺寸。甚至曾只因天窗小個一吋,而堅持不肯接受某廠牌的車子;

 

或者是出去吃飯時,會因為哪家餐廳的水杯比較講究而選擇它,根本不在乎真正想吃的食物為何。

 

而就像這次的 Google新部落格,剛搬家時熱血沸騰,勢在必行,

 

結果我把精神全貫注在選色上面了,因此接下來學習別的功能就顯得有點後繼無力,只好黯淡轉回原地盤。

 

 

 

這就是我。

 

歡迎更深一步認識杜賓狗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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