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晨,我一如往常去游泳池游泳。今日我特別起勁,因為我剛買了新泳衣。
當我換穿上剛買的比基尼,神采奕奕踏上泳池邊的木板道時,
遠遠地就看到泳池的另一頭,有幾個已經游好泳上岸的男生,正聚集在池畔的躺椅邊聊天。
新泳衣是純白色的,胸部和臀部還特別繡有幾顆草莓點綴著,很性感的唷!
我當然知道男生在看我。不然你想我幹什麼三天兩頭沒事就拼命買泳衣?
但這些所謂的「男生」,幾乎清一色是上了年紀的歐吉桑,因為這種大清早,年輕有為的男士們統統都還在睡覺!
說實在的,就算日子再怎麼一成不變,也得想辦法要讓它有點變化才行是不是?
於是,就像這些歐吉桑們,雖然我們天天見面,彼此都熟到不能再熟了;
但我偶爾換了新泳衣,他們硬是可以裝作彷彿從沒見過比基尼似地捧場欣賞,然後再煞有其事熱烈討論個老半天。
如此,歐吉桑們既可打發無聊時間,我也可以藉此滿足一下小小的虛榮心。雙方各取所需,你說我何樂不為?
走近後,我注意到有一個陌生年輕男子在其中,但也不以為意,隨意和眾人哈拉了幾句,便下水游泳。
沒想到游沒兩趟,有一歐吉桑在岸邊攔我:「喂!起來起來!那個新來的說他認識妳!」。
我心想,最好是認識啦!這些男人,想找機會跟我說話就明講嘛,什麼認識我?這種爛藉口也敢說出口?
但我天天在這裡出沒,免不了得和眾人應酬應酬,因此,雖然心裡嘀咕著,我還是聽話地乖乖上岸了。
我走到這群男生堆裡,瞄了一眼這個號稱認識我的年輕朋友。嘿嘿,很抱歉,不認識!
於是我很高姿態地說:「對不起,你說你認識我嗎?可是我沒見過你耶,你會不會認錯人了?」
對方說:「沒錯,妳是沒見過我,但我認識妳!」
看他這樣斬釘截鐵的指認,不像是假的,我於是又再一次仔細端詳這位朋友。
可是,還是一樣,完全沒印象,這人我真的不認識呀!
為了保險起見,我很認真的想了一下,仍是毫無頭緒。最後沒辦法,只好勉為其難地問:「你是我同學嗎?」
「不是!」他看著我,終於報出謎底:「我是你網友!」
聞言,我心裡一震!真的假的?不會吧?
我連忙跟對方對質一下幾則部落格上的「知識」,不消幾句話,我馬上知道此人所言絕無虛假。
沒錯,他說認識我是真的!
不過,正確來說,應該是說他認識的人是杜賓狗,換句話說,也就是敝人在下我!
之所以會認出我,是因為我的泳友們,在我下水游泳的短短幾分鐘內,告訴他一些關於我的豐功偉業,
而他一聽,憶起我曾在部落格上所提及的點點滴滴,接著再跟部落格上的相片一比對,答案隨即揭曉。
當我被認出之後,嚇得簡直是不知如何是好,當下第一個反應便是順手抓了浴巾,將穿著比基尼的身體裹住,
這場面,這,這,這簡直是太尷尬了!
歐吉桑們聽到「網友」兩個字,又看到我快速拿浴巾包身體的可笑動作,眾人立即七嘴八舌地興奮起來:
「遮什麼呀?來這邊游泳這麼久,天天看妳穿著比基尼走來走去,也沒見妳圍過什麼浴巾,妳作賊心虛喔!」
「厚!不知道妳這麼跟得上潮流,也跟人家玩這種網路交友喔,網路交友好玩嗎?」
「妳網路交友帳號是什麼?不要這樣小氣,稍微報一下啦好不好?」
「妳有必要網路交友嗎?妳為什麼要去網路交友?我們這裡人這麼多,妳還不夠喔?」
啊!枉費我一世英名,一世英名啊!
雖然我拼命澄清,說這位網友不是網路交友那種網友,我們可是相當正大光明的朋友…
但歐吉桑們好不容易逮到可以虧我的機會,一群人樂得起哄,根本才懶得管我是哪種網友。
總之呢,我有網友這件事是事實,在眾人面前和網友相認這也是事實,
就算跳到黃河,喔不,跳到泳池游個一百趟這嫌疑也洗不清就對了!
於是,接下來的整整半個小時,在眾目睽睽之下,我硬著頭皮面對著歐吉桑們的取笑揶揄,
一邊忙著想解釋我其實並非如他們所想的是上網交什麼網友;
一邊又想要在這位素未謀面的網友面前,努力維持我那完美無瑕的部落格形象,
整個混亂狀況正是所謂雙面夾攻內憂外患啊!結果搞得我在炙熱的艷陽天裡,活生生地是冷汗直流!
雖然說我積心處慮隱藏許久的神祕本尊身份,在這樣的意外中被識破了,但我沒有懊惱,反而彼此都有相見歡的感覺。
而若要嚴格說此次曝光的遺憾,那麼只有一點:
跟網友見面沒什麼稀奇,但初次見面,就穿著比基尼和網友見面的,
我想,我應該是史上第一人吧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