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
我的腳,昨晚受傷了

怎麼受的傷我自己也不大清楚,晚上回家後,脫下牛仔褲正準備洗澡時,

褲角勾到指甲,突感到一陣襲心刺痛,我唉叫一聲,跌坐地上,下意識地便扳起左腳仔細看,

結果,不看還好,一看差點暈倒,整個小指甲指面幾乎全翻起,只黏著約四分之一部份搖搖欲墜。

 

很痛啊!

我聽過人家說指甲被掀開是很痛的,痛到會讓人暈倒那樣的痛,古時候不是有類似的十大酷刑嗎?

但我沒有暈倒,不是我勇敢,而是我知道若我真的暈倒了,等一下醒過來還是得處理這事,

所以不必裝了,反正身旁又沒帥哥,遇到這種事,愈快解決愈好。

 

時間已接近晚上十點,附近醫療診所不可能還開著,就算開著我也不可能去,很冷啊那麼晚的。

我檢查一下傷口,發現懸空的指甲很危險,稍一牽扯便痛徹心扉,於是當機立斷決定拿小剪刀剪掉。

剪的時候,因為還有一些些的指甲還沾黏在肉上,輕輕碰觸就痛,要下手實在很困難,

但我明白我一定得將已經翻開的指面剪乾淨,否則萬一再勾到那可不是開玩笑的。

 

我左手輕輕扶著已掀起的指甲,右手拿著小剪刀,咬著牙倒吸著氣,一絲一絲剪它,

很想趕緊結束,但這事急不來,得慢慢的,慢慢的,慢慢的剪。

其間,血由裸露的甲肉表面緩緩滲出來,我沒理會它,屏息忍痛專心繼續清理我的指面。

這時我感覺耳邊彷彿聽不到任何聲音,周圍是真空的,空氣乾乾的,一整個寧靜。

 

費了番功夫,好不容易將翻開的指甲剪掉了,剪不掉的,我想就留給醫生處理吧,

我用優碘和生理食鹽水消毒,簡單包紮,總算大功告成。

夜裡,陣陣刺痛讓我簡直無法入睡,無奈只得兩度起床,吞了止痛藥才能休息。

 

一大早便去看醫生了。

醫生一看,叫了聲,我的天啊!然後問我,你自己弄的?不痛嗎?

我很得意說,你是指我的指甲怎麼會掀開還是問我是不是自己包紮的?不管哪個,都很酷吧。

醫生說,有兩種處理方式:一是打麻藥,將剩餘指甲拔除,這樣以後指甲長得好;

一是我們用抗生素上藥,繼續用紗布包紮傷口,有可能你運氣好,指甲會自動新生組織,沾粘回去。

 

我說你覺得呢?

醫生說,我們賭看看好了。我想就算醜也沒關係,不然把指甲拔除你接下來幾星期都會很痛苦的。

於是,上了藥,包紮後,給了一星期的抗生素加止痛藥便完事了。

 

你看相片很恐怖吧。

不是我要抱怨,那護士小姐我真不知道她心裡想什麼,那麼小一根指頭有必要包成那麼大一團嗎?

這篇部落格寫完後,我打算將外層紗布拆掉,另用OK繃替帶,否則你叫我待會兒怎麼穿鞋出門吃飯?

別忘了,今天可是週末捏。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staphni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