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兩天,新作了個留言版。重作之理由有二:

 

其一是原先舊的那個留言版,留言人數已破千。

我怕初來乍到的朋友,好不容易興致勃勃地想留言時,一瞥見這麼龐大的數字,

搞不大清楚此地民情,下筆時倍增壓力,索性就棄筆潛逃,那我損失就大了。

 

另一理由是,舊留言版上,有很多曾經留過言的朋友,如今都已不見蹤跡了。

有的是早已放棄部落格的經營,無奈消失中;

而更多的是,仍在這片部落格網海裡活躍非凡,

只是不曾再度光臨我的部落格,更別說留言了。

 

前者,亦即不再流連部落格的朋友們,即使偶爾憶起,有心想找來敘一敘舊,

然茫茫網海中無處尋起,徒增遺憾,心中之悵惘自不在話下。

 

而後者,倒是經常有機會在其它人的部落格留言回應當中,不期而遇。

 

我當然明白,部落格生態,彷如現實生活中之人際關係。

初相識時興奮莫名,熱絡無比;可接觸久了後,自知話不投機之雙方,

自然而然地感情冷卻,於是漸行漸遠,終究走入不再連絡之路。

 

這些朋友,儘管早已不相往來,然見他們和網友之間輕鬆文字對談,

仍如往常一般生氣勃勃,老實說,心裡還是相當高興的。

幾度衝動地想探出頭打聲招呼,卻偏偏經久失聯,不免生疏了客氣了,

要主動地說出一聲:「你好」,實在不是件簡單的事情。

 

這種從前曾經認識的朋友,然後現在變成統統不認識了的感覺,

讓我渾身不舒服。因此早就暗地忖度,乾脆重新做一個留言版吧。

可是想歸想,遲遲沒有付諸行動。

 

一直到前幾天,我突然一時興起,將舊留言版一頁頁從頭翻起閱讀。

看著從前和我有過互動的朋友們,應合著當時的情境,

誠懇而真心地所留下的隻字片語,即使事過境遷,重讀時仍在在令我安慰不已。

 

然後,突然間,我悟出了一個人生大道理:

友誼是不能強求的。人家都已將過去全盤給過去了,

那我幹什麼還自我折磨,一個人在這裡自己跟自己過不去?

 

我是個相當念舊的人。

以我對自己的了解,如果我不作一個新的留言版,

那我誓必會一而再,再而三的緬懷過去的那些朋友們。

 

但事實上,我是應該把有限的時間精力,全心全意放在目前珍惜關懷我的朋友上,

我相信這樣作才是正確的。

 

不管在虛擬的網路上,或是現實生活中,我秉持的都是同樣的原則:

在做得到的範圍內,寧可周遭的事物,一項項都是看得到並可以掌握的,

也不願被不確定的情事,或早已逝去的過往所牽絆。

 

你說我交友有潔癖也好,說我這樣做事太極端而好,

我問心無愧,僅衡量己力,適當割捨而已。

而你,習慣就好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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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日晚上,我回家吃飯。

 

飯後和大嫂聊天,愈聊愈起勁,感覺才一會兒功夫而已,結果一看時間,竟然已經快十一點了。

 

講話是很費精神的運動,聊了一晚,我感覺肚子空空的。問大嫂:「妳肚子會不會餓?」她說:「有一點。」

 

於是我們決定走路到家裡附近的寧夏夜市買點什麼好吃的解解饞。

 

 

 

 

在熱鬧忙碌,人潮紛沓的夜市裡,我和大嫂很隨興地邊走邊點。

 

看到什麼好吃的想吃的便停下腳步,等候老闆打包,拎著再換下一攤走。

 

即使深知其美味會因未在第一時間入口而大打折扣,我們仍不可能坐在路邊攤吃,堅決打包帶走。

 

理由很簡單:即使是晚上,夜市的溫度亦高達三十度以上。在酷熱之下,再好吃的食物也會變得索然無味。

 

 

 

 

在「生炒魷魚」的攤子前,我們站著,熟練地吩咐老闆:「兩碗炒魷魚,加辣;一碗炒米粉,不要豆芽。」

 

正在等待時,我聽到身後傳來一個女聲:「老闆,炒魷魚一份,這邊吃。」

 

咦,這聲音好耳熟啊?我不禁好奇地回過頭去。啊,是丫頭!

 

 

 

 

丫頭是我大學同學,也是我大學生活當中,少數和我談得來的好朋友之一。

 

她大學畢業之後,沒多久便結了婚,嫁的同樣是我們的同班同學。

 

奇怪喔,我怎麼一堆同學全相互結了婚呢?

 

 

 

 

丫頭之所以會和我們班那個男生結婚的原由,有一段故事:

 

據說,我們那男同學畢業之後,在泰山飛指部隊當兵,而丫頭的家正好住泰山。

 

那家在中部的男同學,放假閒閒沒事幹,於是三不五時到丫頭家打打牙祭混時間,

 

剛好丫頭的媽媽煮得一手好菜,一吃再吃的結果,吃上了癮,吃出了感情,就順理成章的結婚了。

 

 

 

 

我有十多年沒見過丫頭,自大學畢業之後就沒見過她了。可是回頭的那一瞬間,就認出她來了。

 

不能說她沒變,十多年的時間誰能沒變?又不是小龍女!

 

但記憶是種很奇妙的東西,它記得所有你想記的事情;不想記得的,即使擺在眼前你都看不見。

 

總之我知道那是ㄚ頭,千真萬確如假包換,毋需懷疑。

 

 

 

 

可我沒有叫她。

 

我只往後瞄了一眼,隨即轉頭回來。輕聲在我大嫂耳邊說:「後面那個女生是我同學。」

 

大嫂回過頭看了,低聲說:「媽呀,是個歐巴桑喂!」

 

「我們都是好不好?」我扯了一下她的手:「別再看她了啦!快走啦!」拿了炒魷魚,我拉著大嫂匆匆離開。

 

 

 

 

邊走大嫂邊問我:「妳不叫她嗎?」

 

「我才不要!」我搖頭:「妳沒看到我已經裝卸妝了嗎?」

 

「這是什麼理由?見老同學需要化什麼化妝?」大嫂相當地不以為然:「要我,我一定叫她。」

 

「我平常比現在好看一百倍,我為什麼要偏偏找我最醜的時候認老朋友呢?」

 

 

 

 

原本朝著回家路走了,想一想,不大甘心,我頻頻回首偷看ㄚ頭。

 

「幹嘛這麼痛苦?想見就過去喊她呀!」大嫂酸我:「又不是見不得人,畏首畏尾的。」

 

我將手上的東西遞給大嫂,要她先回去:「我要再回去看看她,幾百年不見了,就這麼離開有點那個。」

 

「隨便妳,妳高興就好。」大嫂於是接了東西便走了。

 

 

 

 

大嫂離開後,我找了個ㄚ頭看不到我的角度,躲在一旁,仔細地看她。

 

看她面無表情拿筷子夾魷魚吃;看她吃到一半,也許是太熱了順手綁起頭髮;看她瞪了路過的抽煙的人一眼…

 

看著那些我所熟悉的舉動,我無端笑了起來,同時心情激動莫名!時光彷彿回到年輕時和她打打鬧鬧的日子。

 

 

 

 

我一直默默的在角落裡注視著,等到她吃完,看著她的身影走出我的視線,才依依不捨的走回家。

 

回程的路上,眼前不斷浮現出從前大學時期的事情,多半是好玩的有趣的,心情是滿滿的甜甜的快樂。

 

 

 

 

還好沒叫她。

 

若真相認,那我勢必會知道一些她的近況,也無可避免的會說出我的。

 

而不管現在是好是壞,久別重逢,更何況是在這樣匆促的場合,人總是會揀些好聽的講。

 

那麼,這些個表面的,言不由衷的對話,對我們,不管是對我或者是ㄚ頭,有任何的意義嗎?

 

 

 

 

我想我不可能跟她說:「ㄚ頭,今天不算數,我們找個時間好好聊一聊吧。」

 

我自始至終沒搬過家,她要找我,易如反掌,只是不找罷了。

 

這也沒什麼,時間對人們情感所產生的疏遠陌生,本來就是令人難以忍受的可怕。

 

 

 

 

倒不如別相認了吧。

 

當這事未發生過,只有我單方面看見她,她卻毫無所悉的結果是最好的。

 

如此,我將永遠保有碰見她的喜悅,卻不會有相認後的負擔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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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趟出遊,去了印尼的民丹島。

這個島雖為印尼屬地,但實際上卻由新加坡進出;

遊客們得先飛至新加坡,之後再轉搭四十五分鐘的渡輪,方能抵達民丹島。

 

民丹島以優美的高爾夫球場而聞名東南亞。

據他們自己說,他們擁有的,是全世界排行前二十名的傲人球場。

但打過球的朋友回來都說,還好而已,各項設施以及風景是很不錯,

但怎麼樣也稱不上所宣傳的那樣的好。

 

因此可見,標準的老王賣瓜,喜歡怎麼吹牛就盡量發揮,高興就好,反正又不犯法。

 

這時你會問囉,喔,原來杜賓妳打高爾夫球啊?

錯了!我一不需交際,二不必應酬,才不打什麼高爾夫球呢!

那你又問,不打高爾夫球妳跑那兒去幹什麼?我潛水啦,我去那邊潛水。

 

先把潛水的事放一邊,我心裡有些對高爾夫球這項運動的看法,不吐不快。

 

我真是不懂為什麼有人視打高爾夫球如命?

你說圖的是健身嘛,那為什麼碩大沉重的球具要請個桿弟幫忙背?

既然要鍛鍊身體,那麼好比啞鈴效果的球具自己扛著走,是不是更有公信力些?

 

全天底下大概只有這項運動,是要旁人幫忙揹裝備的吧。

不然你看潛水,那氧氣鋼瓶也很重啊,但也沒聽說有人因為鋼瓶太笨重,

所以專程請個助手幫忙扛著氧氣瓶,自己只拉根輸送帶吸氧氣的吧。

 

你說,啊那不一樣,潛水的氧氣鋼瓶是保命用的,豈可將性命交與他人手中?

所以當然是自己背,沒有叫別人背的道理。

 

不一樣啊?好,那我們再舉另一個例子好了。

 

專業的攝影器材可不輕吧。你看那攝影愛好者,肩上背個十來公斤是常有的事。

不光如此,他們的手上還隨時得拿著腳架,為了取景上山下海,四處東奔西跑,

咬緊牙根吃苦耐勞,也不過就為了拍幾張美美的相片而已。

這個也沒聽說有誰因器材過於繁重,而特地雇個人幫忙揹的吧。

 

還有,你若強調打高爾夫球是為了走路健身,然而屈屈一小段路就勞駕車子載,

老實說,在球場上真正走了幾步路,那腳印數都數得出來,還好意思說是走路運動?

 

這時,你又不服氣了,喂,揮桿時的快感,不是妳這門外漢能體會的;

這點我倒是不得不承認,當用力一揮桿,全身使上所有氣力時,是很過癮。

可是,不是有個地方叫練習場嗎?

假設只想享受揮桿樂趣,那麼,為何要煞費苦心一天到晚跑球場?

 

更另我費解的是,當球不小心打進沙坑或水池時,一夥人便誇張地哇哇大叫。

怎麼,不過就顆球掉進去了嘛,揀起來不就得了,有必要捶胸頓足成那德性嗎?

唉,我只能說內行人看門道,我明明顯顯外行人,不懂!

 

個人認為,打高爾夫球的最大魅力在把妹。

 

因為一場球打下來,少說半天跑不掉;而這麼長的一段千載難逢時間裡,

加上藍藍的天白白的雲,綠綠的草闊闊的地,四處空盪無人,萬物百般俱寂,

僅一美女緊跟身邊,或前或後,走過來又晃過去;

其間不時來一句輕聲細語,偶爾給一個回眸淺笑…真正是天時配合上地利啊!

 

嗯,難怪男人都愛打高爾夫球!

 

當然,我相信,不是每次打高爾夫球都有美女相伴;但就像搭飛機時,

鄰座不一定保証會有帥哥一般。只要心存渴望,總有一次被你矇到!

因此切記平常千萬要多練球,所謂養兵千日,用在一時。

你說我好色?少來,生活夠悶了,我就不相信你沒事時,不會做一下白日夢!

 

這篇部落格發出去,希望不要有高爾夫球愛好人士來追殺我。

呃,地球是圓的,世界是平的,我看我還是謹慎些好了:

那個,小的純粹來鬧的,小的膚淺,小的知罪,望諸位大哥饒命…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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