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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午去7-11用宅急便寄東西給朋友。

當我倚在櫃檯側邊,照著收件人寄件人姓名電話等順序,專心寫著單子時,

冷不防從前方傳來個聲音:「你字寫得真好!」

我趕緊抬起頭來,原來是櫃檯裡站著的7-11員工,他正等著我填好單子,以便Key入電腦收件。

 

我朝他一笑,不以為意的低下頭繼續填寫。

不過人家既然開了口,為了表示禮貌,我還是邊寫著,邊帶著有點得意語氣說:「是嗎?我字寫得很好吧。」

沒想到他竟然認真地由衷讚嘆:「是真的好,現在很少看人寫字寫這麼漂亮的了!」

聽他這麼說,我這下子不得不停下筆了,抬起頭來,好好兒地端看了對方。

 

原以為是工讀生,仔細一看才知是個頭髮參差些灰白的中年男子,看來應是店長吧。

我很不好意思地說聲謝謝,隨意聊了起來。

他說,他的店裡經常應徵工讀生,可是他們填履歷資料的字簡直難以辨識,往往得再三確認才能讀出,

「連自己名字都寫不好,這樣的人我能夠雇用嗎?」他如此感嘆。

因此,當他看到了我寫的字,非常驚喜,他一再重複:現在還有像你字寫這麼好的人,實在是太難得了!

 

雖然我自認字寫得好,但還是有自知之明,很清楚我的字並非如這位好心店長所說的那麼驚世,

不過被人家日行一善,仍讓我走出店門之後,好久好久仍覺飄飄然。

在回家的路上,我持續想著關於寫字的這件事情。

 

近年來由於什麼事都藉由電腦,因此寫字機會相對變少,我也記不清有多久沒好好拿筆起來寫寫字了。

我認為字寫得好不好,和唱歌跳舞相同,是與生俱來的本領,絶非強求可得。

當然你可以說練久了就會,不過「會」和「好」是兩回事,

字寫得醜的人,充其量只能努力使其看起來不那麼離譜,至於要達到「優」的境界,

就好比音痴妄想搖身一變成歌姬,這是不可能的。

 

我從小字就寫得好,不過僅限於鉛筆或原子筆的字,若說到毛筆,那就差遠了。

這點讓我很不能理解,加上不服輸的個性,為了証明我亦能寫毛筆字,小時候我曾勤練書法,

不過後來事實証明,這兩者之間真的沒什麼關連,我的毛筆字一直到現在仍是見不得人。

 

字寫得好,有什麼好處嗎?你也許想這樣問。

我的回答是,沒有!完全都沒有,至少我本人未曾藉此得到過什麼好處。

年輕時我寫過很多情書,我寫的情書又多又好,邊看電視邊寫隨隨便便就能寫出一篇文情並茂的情書,

可是結果呢,有打動過任何一位男士嗎?這事現在想一想,還真是情何以堪。

 

有人說看一個人寫字,就能猜出此人個性大概,所謂「字如其人」,我認為這話講得一點兒也沒錯。

你看看我寫的字就知道,又工整又有勁,和我這人性格一樣,一絲不苟的既龜毛且霸道。

我很會看字的,隨便你寫段字給我,我便可以從裡邊看出來你這個人的脾氣。

當然這樣的機會現在也少了,誰沒事會讓別人看到自己寫的字呢?

 

說到這裡,我還真懷念從前那段仍用著紙筆信件傳情的年代,

細細思量一字一句,然後笑著,寫著,等著,盼著,

好想再寫寫情書給誰,好想再收收誰的情書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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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taphni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