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為前晚熬夜太晚睡,因此昨天早上頭一整個痛到不行。
上午原本沒事,但臨時接了學生電話,說是要送我個什麼好吃到爆的蛋糕之類的,只好趕去。
拿了人家東西,少不了得哈拉幾句,一耗就折騰了近二小時,回家後,趕緊睡覺補眠。
臨睡前照例拉開抽屜,拿出藥袋,欲吃蕁麻疹的藥。
藥拿在手上,有些猶豫:
十一點多才吃了普拿疼,那現在又連著吃這藥好嗎?
反正這幾天蕁麻疹控制得滿好的,也不怎麼發作了,就暫時別吃吧;
但繼而又想,不行!晚上有個約,要是在吃飯當下朋友面前癢起來,抓又抓不得,那會很難受的吧。
三心二意地拿不定主意,又實在是很想睡覺,於是去睡了。
傍晚臨出門前,突然想到,咦,中午吃過藥了嗎?
結果,想來想去也搞不清楚,究竟最後我拿在手上的那顆藥,是吃進去了還是又擺回去了?
如果中午吃過藥,那麼重複吃,這藥有抗組織胺,可能會有嗜睡情形發生,我接下來要出門,會弄得很麻煩;
可萬一若沒吃呢?讓它癢嗎?蕁麻疹癢起來那真不是開玩笑的!
想了幾分鐘,算了,還是吃吧!
如約七點和朋友碰面,吃飯。
八點左右,開始不對勁了,頭昏眼沉,身體重得彷彿手腳被綁了沙袋一樣,直直往沙發裡面跌入。
那時便知道,中午我確實吃過藥了!
可是我還不想離開啊,好不容易才約好見面的朋友,又聊得正在興頭上,我不要回家啊。
朋友亦察覺有異,說妳怎麼了,很累嗎?我說沒有沒有,還好,你繼續說我在聽。
又撐了一會兒。朋友又說,妳想睡覺嗎?怪怪的喔。我說可以可以,沒關係你說我聽著的。
朋友最後忍不住,停了下來,說妳知不知道妳眼睛都快閉起來了,妳不舒服嗎?我送妳回去好吧。
沒辦法,再如何不甘心,無奈身心不一,我只有死心回家一條路。
我勉強站了起來,跟朋友揮手說沒關係,我自己叫計程車回去就可以了。
見我起立欲走,朋友也跟著起身,說別叫計程車,妳這樣很危險,還是我送妳吧。
我有點不耐煩,很想發脾氣。一方面是睏到硬撐著很不舒服,一方面又很氣自己如此糊裡糊塗。
不過我想我更介意的是朋友的優柔寡斷,要送你便送就是,用行動表示,不是用嘴巴說的!
我口氣不大好的跟朋友說:我說不必就是不必,我自己的身體我自己曉得,沒事的。
回了家,抬頭看了看時間是九點半,雖然很想睡,但還是強忍睡意開機上網,再怎麼累也要上網看一下。
靠著意志力,該看的想看的點一點逛一逛,最後才安心進臥室睡覺。
一覺直到今早才清醒,醒來才發現,昨晚竟然連妝都沒卸直接倒頭便睡…
你說嘛,我日子怎麼過得如此頹廢啊!還大言不慚跟人家說什麼嚴肅的人生勒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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