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上星期開始,連續好幾個周末都有喜酒可喝,

 

彷彿農曆七月一過,大家突然都開始忙著結婚了。

 

 

 

 

昨晚去參加一個喜宴,主辦單位不知從哪裡請個來街頭藝人,是拿片葉子就能吹奏歌曲的箇中好手。

 

這人一上台,尚未開始表演,想炒熱一下現場氣氛,於是和大家先玩個小遊戲。

 

他說:「各位專心聽,我接下來吹出來的音節是一句話,大家猜猜看是什麼喔。」

 

 

 

 

透過麥克風,只見他的嘴緊緊抿住葉片,中氣十足地吹出了三個高低不一的音節。

 

「好。有人知道這句話是什麼嗎?知道的人請舉手!」 

 

坐在台下吃著喜酒的親友們,個個微笑不語,因為由韻腳很明顯聽出來是:「大家好!」這三個字。

 
於是只見台下的小朋友們,爭先恐後的朝前舉手,拼命嚷著:「我知道,我知道!」

 

 

 

 

此時這街頭藝人,指了一個約五,六歲的小男生,欽點他上台:

 

「好,你告訴大家,叔叔剛剛吹的這句話是什麼,要大聲點喔,不然後面的人聽不到,好不好?」

 

這個小男生很興奮地點點頭,吸了一口氣,對著麥克風字正腔圓地大聲說:

 

「幹 X 娘!」

 

 

 

 

哇!全場哄堂大笑,差點沒把屋頂給掀了!

 

你真該看看當時主桌的包括新郎和新娘的一群「主角」們,人人臉上不約而同地掛著三條線。

 

而尷尬到無以復加的街頭藝人叔叔,只好摸摸小男生的頭,示意他下台,趕緊吹奏起音樂來了。

 

 

 

  

我想參加過這個婚禮的眾人,一定謹記這個教訓:

 

以後結婚就結婚,絕對不要再亂搞什麼花樣,

 

否則夜路走多了,早晚會碰上鬼!

 

 





 

 

後記:有網友反應不懂我這篇的笑點在哪裡,以為眾人無言的是小孩當眾罵粗話而已。

 

好吧,你把嘴巴閉起來,試試用鼻音發出:「大家好!」這句話看看。

 

這樣懂了吧?這發音和三字經是不是很雷同?

 

小孩是天真的,聽到什麼直覺就講出來,才不跟你拐彎抹角呢!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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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Oct 04 Sat 2008 17:24
  • 猶豫

今早一開機,就收到一封從日本發過來的,同學會的通知信函。

看到時,很興奮地啊的叫了一聲,畢竟七年沒見了,這些同學。

但,隨即心情又沉重下去。

一個美好的早晨,便這樣活生生地泡湯了。

 

是的,近七年沒見了,我能去見他們嗎?

 

畢業後,我回台灣,而同學們分散在日本各處工作。

每年寄來的通訊錄,是唯一提醒大家,

喔,原來我們曾經是同學的憑證。

而,僅藉由刊登於上的資料,相互知道彼此間些許的變動。

 

雖然偶爾經由媚兒連絡時,總是有人在信尾順口提議,

找個時間,我們回學校,開個同學會吧。

但僅止於禮貌寒暄程度而已,沒人認真到會著手進行。

 

沒料到,現在真的要辦同學會了,我心思一下子變得很複雜。

不知怎地,想要再度面臨以往的歲月,我突然想逃避。

倒也不是現在好或過去不好,和這個沒什麼關係;

我只是不大想因此而攪亂現有的,安定平靜的生活。

 

我想,只要一回到過去,我便會想起唸書時曾有的雄心壯志。

美夢無數,信心滿滿,對未來充滿了憧憬的情景,歷歷在目。

年輕時,誰沒有夢想?

 

是這樣的信念一直支持我繼續在日本奮鬥的。

我也一直深信著,回國後,我一定能展翅高飛,鵬程萬里。

然後,如願地,拿了文憑回來了。

又然後,發現現實並不是那麼一回事。

 

儘管,我還是找到了份工作,好好兒的作事,

而且安份守己,平平凡凡地過著每一天。

很認真很賣力地,日復一日,如此持續過了快七年。

就是這樣而已,和所有其它人都沒什麼兩樣的過著生活。

 

老實說,我有點怕去面對昔日的同學,不曉得見了面要講些什麼。

 

近況嗎?還好。

事業嗎?沒有。

感情嗎?普通。

容貌嗎?老了。

 

七年不是一段短時間。

 

這些年來,即使生活高低起伏不斷,但事後總是歸於平靜。

你要我在短短的一個同學聚會裡,把七年間的經歷濃縮起來報告,

對我而言,是相當困難的。

要我避重就輕全講好的際遇嗎?還是多少得挑些坎坷的情事來講?

 

也許你說,不過是個同學會罷了,有必要想得這麼複雜嗎?

但我尚未將我目前的生命定位,

所以真不懂該用怎樣的態度,去詮釋現在的自己。

 

參加與否,我著實猶豫了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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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落格上的朋友,東京可可,在上個星期六舉辦其個人攝影展。

 

我事先就答應他,開幕當天一定報到,也知道有幾個網友亦會到場共襄盛舉,

因此去之前心理早有準備,萬一臨時碰上了,就大大方方打聲招呼也無妨。

於是當天下午,打扮得漂漂亮亮地欣然赴約。

 

公車在兄弟飯店站停靠後,我下車了。一時之間,卻茫茫然不知該往左或往右過馬路才是。

雖然號稱生在台北,長在台北,是不折不扣的老台北;

但路痴的定義就是:只要脫離慣有路線,就完完全全左右不分。

 

南京東路我熟,長安東路我也熟,民生東路我更熟;

但只限於一次直直走一條路,你三條路混一起,違反規則,攪亂秩序,

我當下便無法分辨哪一個在東或西,哪一個在前或後。

 

我站在安全島上,看看左再看看右,猶豫許久,始終不知該穿越哪一邊的馬路才是。

 

然後,我心裡開始有一個俗辣想法:這應該是天意吧,老天爺告訴我不必去了。

理由是因為不知道該走哪一邊,所以就不該去看展;

而不去看展的話,也就順理成章地避免了若是見了網友後,彼此尷尬的場面。

 

太好了!沒有比這個更完美的藉口了!

將來要是哪天被問起,我可以理直氣壯地說:

「喂喂喂,我不是沒有去喔,那我當天實在是找不著地點,想去也無法去…」

 

可是我緊接著又想,不行!這樣是不對的!

人,應該面對現實,遇到困難應該想辦法解決,逃避是可恥的行為…

 

星期六的午後,天空渾沌不明,氣溫沉燥鬱悶,好熱!

我一個人站在公車專用道上的安全島上,自編自導地想了至少有五分鐘之久。

 

就在這時,恰好身旁經過一個小姐,她的背包不小心頂到我,把正在幻想的我,嚇了一大跳。

她很不好意思地和我說對不起。我趁機開口問了:請問中興百貨往哪邊走?

小姐笑盈盈地往前一指,哪,就這邊。於是我隨著她身後,終於過了馬路。

 

過馬路之後,我又問她,若是我從這裡叫計程車去中興百貨,會不會太誇張?

她又笑了,呵呵,是有點誇張。

她走出騎樓外,說:「妳過來一下,」,我聽話地跟著出去後,

她指著左前方:「看,前面紅綠燈邊邊那棟白色的建築物就是中興百貨。」

 

接著,我們又一道走回騎樓。

過了一會兒,我看她一直持續和我併肩行進著,於是好奇問她:咦?妳也要去中興百貨嗎?

她說,不是不是,我家在那邊。我說啊真的?那好!請問妳知道這附近有一家藝廊嗎?

她說嗯,我知道。我說在哪邊,妳可不可以告訴我?她說當然可以,妳跟我來吧。

 

一起走的途中,反正閒著也是閒著,於是我跟她解釋此行的目的:

 

我說:「我要去參觀一個朋友的攝影展,可是這個朋友我不認識。」

她停下腳步,轉身看我,那眼神很奇怪:「啊?不認識?」

我連忙說:「不是啦,不是不認識啦,是網友啦。可以說認識,但沒見過面這樣子啦。」

她喔~~~的好長一聲:「網友啊,嗯,了解。」

 

我說:「這樣好不好?妳陪我一起過去看展好不好?我一個人不大敢去…」

她又停下來了,這次看我的眼神更奇怪了:「啊?可是我要回家…」

「我只去一下子而已。」我再三強調:「看個展簽個名,就走了。好不好嘛,一起去啦。」

然後她笑出來了:「妳很好玩耶。我第一次碰到妳這樣的人。好,我陪妳去,反正順路。」

 

於是我們兩人就一道進去參觀了攝影展。

 

主人正在忙,忙得真好,忙得沒時間注意到我…

我和我的新朋友,樓上樓下各走了兩遍,每一幅作品都細細欣賞,

甚至熱絡地交換了意見,還分別在留言本上提字寫文,

停留了約半小時,才從容不迫的互道再見,分別離去。

 

回程的路上,因為履行了一項承諾,心情自然無比輕鬆;

再想想這個即興的午後,無論是當個透明人看展或是強認路人當朋友,都真是有趣極了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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